武汉10万套无证房可办两证 业主不再受开发商牵连 (2)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3-08-31 08:29 字号:T|T

摘要:开发商欠了政府的税费连累购房者办不了“两证”,违反规划建房却要购房者付出办不了“两证”代价……武汉像这样办不了“两证”的房子有上10万套,不少家庭苦盼多年无果。现在终于有希望了。昨日,市房管局发布信息称,市政府已发布“意见”,解决无证房“两证”问题。

商品房还建房集资房部分先办证再处罚

因开发建设项目各类建设手续不全等原因导致商品房、拆迁还建房、集资建房购房人无法办理“两证”的情况,如果没有压占规划红线、黄线,1998 年12月31日之前建成的免于处罚并办理规划认定手续后,再由房管、国土部门办理“两证”;1999年1月1日—2004年9月20日建成的,办理相应的 规划认定手续;开发商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相关部门补办手续、补缴欠费和接受处罚后再办证。

在实际情况中,一些开发商跑路,或者资不抵债,没有钱接受处罚。“解决意见”明确逾期不补办手续、补缴欠费和接受处罚的,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启动追责程序,同时函告房管、国土部门先行办理“两证”。

房屋产权存争议须先打官司再办证

无法办证的房屋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开发商陷入与他人的债务纠纷,或者房屋被查封、抵押,对于这种房屋存在权属争议的,“解决意见”要求相 关当事人应当依法通过司法途径主张其合法权利,房管、国土部门根据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房屋“两证”。被抵押的房屋, 要等到解除抵押登记或查封后,方可按照规定办理“两证”。

这些房屋产权存争议的房子很多没有结清购房款,必须先结清购房款,方可申请办理“两证”。如果开发商失踪,则结清款项缴纳至政府设立的过渡管理资金专户。

开发商不配合办证将被“封杀”

“解决意见”要求开发商配合办理“两证”,如果不配合或者逾期不缴纳欠缴的土地出让金、相关税费和罚款,要求相关部门暂缓办理该单位申报的与房地产开发相关的规划、用地、建设、企业登记、开发资质年审、销预售许可及自有物业登记发证等手续,暂停批准其新的建设项目。

2004年9月20日后无证房

不在此次清理范围

2004年9月20日以后建成,因建设手续不全等原因导致购房人无法办理房屋、土地登记的开发建设项目,由市监察局组织相关部门制订具体追缴、追责方案,对开发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武晓伟 关键字:无证房武汉楼市有房无证房屋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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