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1年未过户 竟有陌生人在装修?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重庆时报 发布日期:2013-08-27 11:50 字号:T|T

一套房屋,说好60日内过户,可沙坪坝的陈芳,在签订购房合同后1年了,仍然没有看到房子过户。令她更加意外的是,当她再次去看房时,房屋正在被一名陌生人装修。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预付4万定金购房

陈芳今年40岁。去年6月,她和丈夫一起,在沙坪坝红槽房购买了一套建面为54平方米的房屋,总价27万。

房屋是一套还建房,通过中介从一对80岁的老夫妻手中买来的。陈芳说,购买时,房屋的产权证还没有办下来。

为了保证能顺利过户,陈芳和中介、卖方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上写明,在签订之日起60日内,卖方协助买方过户,过户时,买方将余下的房款一次性交付。

签订合同后,陈芳支付了4万元定金。

发现房屋卖给了第三人

签订合同后,双方都在等办理产权过户。

“两个月后,我打电话问中介,产权证下来没有,对方一直说还没下来。”陈芳说,由于双方是通过中介购买的房屋,互相都没有联系方式,只能通过中介询问。

中介称,他们曾两次致电卖方刘英,但老人一直声称产权证还没过户至她的名下。“老人有8个子女,年龄80多岁了,我们一般联系他的子女。”

今年6月,实在按捺不住的陈芳,来到购买的还建房时,意外发现房屋已经被第三人购买。第三人称,今年6月4日,刘英将房屋已经卖给他,并且已经过户。

陈芳当即报警,认为刘英一家人存在合同欺诈,随后,她将刘英老两口告上了法院。

双方调解退还定金

陈芳说,经过法庭调查,早在去年8月,这套还建房的房屋产权证已经办理下来。

“两个老人家有8个子女,子女对这套房子,有不同的想法。”她说,后来房屋被老人的子女卖给了第三人。

法庭上,刘英的律师辩称,购房后,陈芳一直没有主动联系刘英夫妻,当时两个老人年事已高,经常生病住院,急需一笔资金,便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

陈芳要求解除合同,并双倍赔偿定金。法庭审理之后,双方调解,由刘英退还了4万元定金。

购买二手房要注意哪些情况?

签订合同与过户时间跨度不要太大

沙坪坝法院民三庭法官张振华介绍,近年来关于一房二卖的情况比较普遍,其中因还建房和商品房溢价的官司比较多。他说,还建房价格便宜,但产权证往往存在瑕疵;商品房一房二卖的情况,主要因溢价的原因,造成一方毁约。

购买二手房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呢?张法官说,购买二手房时,需要注意三方面的问题。

1.确认房屋产权的状况。确认房屋产权状况时,需了解房屋是否有产权证,房屋的共有权人是否同意卖房,房屋是否抵押、查封等。

2.约定严格的过户期限。他建议,签订合同与办理过户之间的时间不要太长,否则会出现如案件中,房屋被再次出卖的情况。(时间太久,房屋的价格会发生明显变化)。若在期限内,未按时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例如申请仲裁或到法院起诉。

3.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购买二手房签订合同时,首先要保证合同能够履行,其次应当考虑,若一方无法履行,应当承担不能履行的责任。

法官提醒,通过中介购房,也有一定风险,居间协议要恰到好处,最好约定哪些情况下才能支付中介费。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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