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学会:征地制度改革刻不容缓 要与税改同步

扫描到手机 地产声音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发布日期:2013-08-12 10:59 字号:T|T

摘要: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认为,土地财政和土地金融的持续发展,使地方政府财务中蕴藏的金融风险日益突出。

“要改革现行征地制度,必须考虑如何解决地方政府的财政问题。应在归并、减少相关税种的前提下,对不管是国有的还是集团的建设用地开征土地财产税,让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够维持下去。”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专访时,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认为,土地财政和土地金融的持续发展,使地方政府财务中蕴藏的金融风险日益突出。

在关于土地改革的探讨进行20多年之后,我国由于政府垄断征地、被征地农民补偿款较低等因素引发的社会矛盾依然相当严重。接下来,征地制度改革必须要同步进行。

中国房地产报:当前征地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黄小虎:现行征地制度最大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征地补偿标准低,实际上就是按照农地价格来补偿。农民被征地后,生活成本会高很多,依照农地价格补偿很难维持他们长远的生计。理论上说农民可以再就业,但实际上农民的文化水平、技能水平偏低,就业会很困难。

这个补偿标准受到被征地农民的强烈抵制,实际上已经行不通了。一些发达地区的实际补偿已经很高了,但没有规范,谁闹谁就可能补偿多。还是要改革制度,加强规范才好。

第二,我们的土地制度还规定各项建设必须使用国有土地,这句话反过来说就是集体的建设用地不允许进入市场。就是说农民只能等着国家征地以后,才能被城市化。农民不能运用自己的土地资产进入市场来实现保值增值的功能,农民的土地财产权不能够通过市场交易得到实现,这就意味着不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的经济地位,我们常说这是对农民权利的一种剥夺。这个问题是与全体农民之间的矛盾。

中国房地产报:说到问题,就需要进行改革。您认为,当前中国征地制度改革面临的最大阻碍是什么?

黄小虎:政府经营土地。政府既管地,又卖地,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要改革现行征地制度,就不能回避这个问题,如果不碰它,征地制度就改不动。

当然,政府也有难处,我们的土地有40%是基础性、公益性的用地,这块是净投入;大约30%是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基本上是低价地,还要采取种种措施来招商引资,这一块也是赔钱的;另外30%的经营性用地,通过招拍挂的方式来取得收入,用于资金平衡。

在东部发达地区,因为经济机会比较多,投资很快就有收益,在一段时期内可以达到平衡。但在中西部地区,由于相对来说比较落后,很多钱投下去没有太多企业进来,企业进来后收益也不好,税收也很少,所以资金很难平衡。假如再允许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那政府可卖的地就少了,资金窟窿怎么补?建设怎么搞?这是很现实的问题,因此征地制度的改革迟迟没有迈出步子来。

中国房地产报:实际上地方政府对土地的依赖非但没有减少,反而逐渐在加强。

黄小虎:对,这样就出来一个新的东西:土地金融。就是拿着土地去抵押、去贷款。

现在清理地方债,大多数属于土地金融。债务到期还不上怎么办?银行借新还旧。借新钱就要抵押新的土地,那就还要征农民的地,这样就形成一个恶性循环:不断征地,不断卖地,然后不断抵押。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土地学会黄小虎征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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