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小区保安发生冲突 出手打民警“撒气”获刑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日期:2013-06-13 07:50 字号:T|T

摘要:刘平要开车进某小区时,与保安发生冲突,恰巧,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的民警王某等四人巡逻至此,刘平却将怒火烧到民警身上,将民警王某的颈部和胳膊抓伤,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刘平要开车进某小区时,与保安发生冲突,恰巧,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的民警王某等四人巡逻至此,刘平却将怒火烧到民警身上,将民警王某的颈部和胳膊抓伤。近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平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2年4月的一天,56岁的刘平和亲属驾车来石市某小区看望朋友,由于该小区有规定,外来车辆一律不准驶入小区,因此,小区保安没有让刘平等人乘坐的车辆驶入。于是,刘平心生不满,下车后与小区保安争吵。此时,恰逢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的民警王某等四人身着警服驾驶警车巡逻至此,民警王某等四人下车准备对双方进行劝导。没想到,刘平等人认为是保安报警,将一腔怒火烧到了民警王某等四人身上,刘平对着王某等民警推搡、阻挠、并大打出手,将民警王某的颈部和胳膊抓伤,并将另一民警的头盔打落在地。后刘平被几名民警控制并带回属地派出所。由于刘平使用暴力的方法对民警王某等人执行公务的行为进行阻碍,其行为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

新华区检察院以刘平涉嫌妨害公务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平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物业冲突与保安冲突打警察物业冲突打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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