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梯使用管理者将负首责 推行全包式维保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日期:2013-06-07 15:47 字号:T|T

近期连续发生的多起电梯安全事故,引发人们对电梯安全的担忧。市市场监管局昨日公布《深圳市电梯安全监管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本月12日。据悉,方案将力争在今年7月前实施。

方案规定,电梯使用管理者要承担首责,以解决目前电梯事故责任关系混乱情况。同时,将推行“全包式”维保以减少维保行业恶性竞争情况。此外,深圳还在全国首创推出维保合格标志,维保单位、使用管理者要在电梯张贴该标志,向社会承诺其确认电梯安全运行。

据介绍,深圳电梯近些年来每年增长近万台,总量目前已超过10万台,该数量居北京、上海之后,排名全国第三。近3年内,深圳共发生电梯死亡事故2宗,死亡2人。

“深圳电梯安全形势基本平稳,但形势不容乐观。”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电梯行业目前存在诸多问题,如安全责任主体不明确问题,有纠纷后经常出现扯皮情况;电梯维保行业存在恶性竞争,部分维保单位偷工减料,降低服务质量;老旧电梯数量庞大,全市超过15年的电梯有6390台,这些设备多数技术落后,制造工艺差,部件老化严重,容易引发故障和事故。

此外,部分电梯使用者违规违法使用电梯现象时有发生。据统计,深圳目前有5%的电梯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申报检验,造成一些电梯过期检验。深圳还有2.7%的电梯还没有找有资格的维保单位进行维保。

该负责人还表示,目前深圳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有50多人,人均监管设备数量达到3000台,超过国家平均水平,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传统的监管方式已跟不上发展的步伐,政府不应该大包大揽,也无力大包大揽,迫切需要改革。政府要回归到决策者、宣传者、监督者的角色定位,与其他监督力量一起共治电梯安全问题。”根据方案,电梯安全监管改革的目标是要逐步形成“企业责任落实、市场有效调节、政府高效监管、各方监督到位、社会救助及时”的多元共治新格局。

■亮点解读

●电梯使用管理者负首责

方案中明确使用管理者对电梯安全使用承担首责,当发生电梯事故或故障而造成损失时,对事故受害方承担第一赔付责任。承担首付责任后,使用管理者有权对造成电梯事故的相关责任者追索相关损失。

●将推行“全包式”维保

维护保养对于电梯安全非常重要。方案拟改革电梯维保运作和监督模式,提出推行“全包式”维保、电梯维保以制造单位为主、维保“一承诺八明示”等措施,规范电梯维保竞争行为。

●将建立电梯事故责任险

根据方案,将推动建立电梯事故责任险制度,发挥商业保险的社会救助保障作用。

●投诉热点电梯重点抽查

市场监管部门将在每年一次定期检验基础上加大监督抽查力度,重点抽查乘客投诉热点、人流密集场所、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电梯,提升电梯维保质量动态合格率。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电梯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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