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女北京买房不成 定金损失一半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北京晨报 发布日期:2013-05-30 11:54 字号:T|T

山西省的芦女士欲购买一套海淀区的房屋,并向房东赵女士支付了10万元定金,但因未能办理下北京户口,也没能找到朋友代为购买房屋,芦女士要求房东返还10万元定金。日前市一中院终审判决房东只需返还芦女士5万元。

2011年5月,山西省太原市的芦女士想在北京购买一套住房,经过中介公司介绍,最终看中赵女士在海淀区的一套房子。签订合同时,芦女士和赵女士都知道芦女士尚不具备在京购房的资格。但芦女士表示其正在努力办理北京户口,并承诺如果办不下来,也会找其他有购房资格的朋友购买该套房屋。双方签订合同后,芦女士向赵女士支付了10万元的定金。

然而,芦女士办理北京户口未成功,也没有找到朋友购买房屋。芦女士希望赵女士将10万元定金退还,遭拒后便将对方诉至法院。赵女士认为,合同无法履行的责任在于芦女士,其在明知自己没有购房资格的情况下仍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由此导致的风险应当由芦女士自己承担。

一审法院审查认为,芦女士和赵女士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均明知芦女士不具备购房资格,仍然选择交易,就应当共同承担由此导致的交易风险,据此判决赵女士返还芦女士定金5万元。芦女士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查后维持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外地女北京买房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