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李劲松45家大型房企拖欠土地增值税全文(6)

扫描到手机 地产声音 来源: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3-05-07 09:12 字号:T|T

摘要:北京律师李劲松近日在自己律师事务所网站公开了其调查的45家大型房企涉嫌拖欠640亿元土地增值税的调查结果,一时间将45家大型房企推向风口浪尖,让我们来看看他内容的全文。

 备注说明

 一、前29家上市房地产公司自报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应交未交的”土地增值税共计人民币64,092,183,923元即¥641亿元。

 二、后16家上市房地产公司自报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应交未交的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共计人民币75,308,152,443元即¥753亿元。

 三、上列45家上市房地产公司自报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应交未交的土地增值税(即各地税务机关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对这45家上市房地产公司依法可以清算征收但还没有清算征收的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合计¥139,400,336,366元(即:合计¥1394亿元)。

 四、上列45家上市房地产公司2012年度平均毛利率为41%。

 五、按营业税及城税税教育费附加总率为5、5%及开发费用总额为开发成本与购地成本之和的10%测算: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计缴土地增值税的起征点毛利率是34、63%。

 2、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毛利率达到了47、44%,则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缴土地增值税的适用税率为40%这档累进税率。

 3、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李劲松拖欠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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