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5日前需二手房办妥递件完税手续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日期:2013-04-17 10:54 字号:T|T

近日,广州市有买家收到中介通知称,需抓紧交齐资料,要在4月25日前办妥递件完税手续,未能在此前完税的,自5月1日起重新核税,4月25日至5月1日间不能交契税。

对此,广州地税部门有关人士昨日表示,之所以有这个要求,是因为契税征收职能的划转,从目前的市局征收划转到各区分局,有关公告计划在本周四登出。该人士强调,这只是契税的职能划转,与“国五条”有关个税的规定没有关系。

有说法指,契税系统升级后,二手房纳税评估价将再次调高。对此,税务人士指出,契税职能划转与评估价调整不存在连带关系。不过,据记者了解,二手房计税评估系统每年都会定期调整,评估基数会根据市场价格作调整。

对于“国五条”有关从严个税据实征收的规定,目前仍让很多卖家和买家纠结。地税人士也坦言,针对销售二手房的个税问题上,从严据实征收让征纳双方都觉得存在难度,希望能得到税务总局的明确。比如可以税前扣除的合理费用中,装修费用、贷款利息等凭证问题,很多纳税人都没有装修发票,要扣除便无从说起,但因此无法扣除的话,纳税人很难接受。贷款利息方面,银行并不会提供发票,只有打印流水单,但税务部门如何核实流水单真伪也存在难度。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完税二手房递件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