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是调控房价的“杀手锏”吗?(2)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布日期:2013-04-11 07:59 字号:T|T

中国青年报:房产税是否将会代替土地出让金,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收入来源?

董藩:取消土地出让金现在不可能。这是地方政府目前最大的收入来源,如果一下子取消,改为房产税,那地方财政立马大跳水。假设以前能收100亿,房产税一年最多1.5个亿,地方财政不饿死了?

贾康:目前的土地财政,导致了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从交易环节中一次性尽可能多地收取资金,来支持本届政府的政绩,长期看有寅吃卯粮的不可持续性:地皮批光了,财源就完全没了着落。而有了不动产保有环节的税收,地方政府筹资的内在动力,会驱使地方政府尽心尽力地优化本地投资环境,提升本地公共服务水平。因此,房产税不仅有利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对于财政体制的完善更是有着深远意义。我们不要只看试点开始时的年度增收额,要从长远来看。

房产税试点效果如何?

中国青年报:您认为房产税在上海和重庆的试点是否取得了成效?请简单点评一下这两地的房产税实践情况。

董藩:按照《立法法》规定,除基本法外,财政、税收、金融、海关、外贸这五个方面的法规,都是由全国人大来制定的,在特殊情况下,人大可以授权国务院先行,叫“暂行条例”。目前房产税是没有得到人大授权的,即使有授权,这个权力也决不允许下移给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根据自己的意图乱解释,也是违法的。

重庆也好,上海也好,他们搞的不叫房产税,房产税是不管你交易不交易,每年都要交,是对你这个存量资产的价值额征收的。上海、重庆不是这样。

贾康:在上海、重庆试点的房产税改革,在房地产调控、收入分配优化方面已经产生了正面效果。

我国房产税是已经走了人大立法程序的一个税种,人大授权国务院制定具体细则,目前的试点正是在授权之下地方层面的先行先试。在重庆、上海率先试点的房产税改革具有现实意义,他们突破了官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潜规则,敢为天下先,值得肯定。不能要求一开始效果多么明显,需要先相对柔性地切入,再提升调控效率。两地都有意在方案设计上考虑适当减少对社会的冲击和纳税人的压力,两地的试点已显示的效果也值得充分肯定,比如高端房产的成交价都有趋稳表现。这种平稳还影响了人们的心理预期,今后这种影响会有更多的体现。

具体来看,在两地试点中,重庆只是针对存量里面的最高端产品,即所谓的花园洋房、独立别墅,还给了180平方米的起征点。上海是只涉及增量,基础税率有0.4%、0.6%两档,通过经济手段在市场竞争中引导供求双方的博弈,于无形中使市场上的成交价趋向平稳。

从试点效果来看,房产税无疑已带来了资源配置的优化效应,特别是上海以0.4%的低税率把许多买主引向中心区的周边,产生了过去多年求之不得的土地利用格局优化的效果。

中国青年报:目前征收房产税还有哪些阻力?您认为什么时候会在全国大多数地区推广?

董藩:首先要解决合法性问题。

贾康:房产税要从全局角度来看待,最大障碍来自既得利益格局的阻挠。房产税作为单一一个税种,不可能是万能的。一定要在顶层规划之下考虑方方面面的事项,很多点合在一起通盘协调,才是一个顶层配套部署。我们显然不能因为房产税不能单独解决全局问题,而否定它。

上海属沿海一线城市,重庆属西部大都市,再增加试点,应不排除其他代表性区域的城市。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房产税调控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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