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手房东主动降价20万 房产中介称解气(2)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法治周末 发布日期:2013-03-06 10:54 字号:T|T

摘要: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发布,其中的重磅炸弹无外乎: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收益将征收20%的重税

“一直到晚上12点,客户的电话都没断。接听着的电话里,时不时地传来嘟嘟的新来电提示音,客户不约而同地打电话来询问。”

邵萍感到有点应接不暇:“后来干脆统统不接了,客户问的问题差不多,问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对他们有没有影响。”

邵萍也不知道这些问题的确切答案。这也是她所担心的问题。

“我手里就有好几个已经付完定金甚至首付的单子,但是过户要等到贷款下来之后。商贷还好,公积金贷款都要在一个月以上。如果要以过户日期为准的话,税由谁来承担呢?”

年后,通州的二手房房价很多已过每平方米2万元,一个100平方米左右的两居要200万元上下。“一直都是这样,不论什么税,最后埋单的永远是买家。”

“有些买房的客户特别不容易,把父母亲戚的钱都借遍凑个首付,另外还要背着上百万元的贷款,如果交易过程中再多出来个几十万元,他们哪里承受得起。”

“已经签完买卖合同,卖方肯定是不愿意降价的。如果买方承受不起,交易不成,那谁来承担责任呢?中介又该承担什么责任?”

邵萍还担心,万一交易不成,哪怕即使是只交了定金的问题也很严重。因为交易火爆,定金都付得很高:“哪怕是个一居的小房子,定金也至少在5万元以上,大点的都10万、20万元。卖方随时都有可能涨价,如果定金给少了,买方客户反而不放心。”

“政策实施之日,按照哪个时间执行新的税收政策,对已经在交易过程中的买卖双方非常重要。按照买卖合同的时间,那几乎是不可能了。重新做个合同太容易了,改个时间还不好说吗。现在看,按照网签的时间,似乎比较合理。但是几年前收税标准由满2年改成满5年的时候,就是以交易的时间为准的,这次的也不好说啊。”邵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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