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民举报违法处置渣土有奖 (3)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日期:2013-02-26 07:14 字号:T|T

摘要:市城管委欢迎广大市民对建筑渣土处置、运输进行监督,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根据举报提供的违法证据,查证属实的给予50—200元奖励,现场抓获的给予1000元奖励。举报热线:12319。

举报有奖制度:欢迎广大市民对建筑渣土处置运输进行监督,市综合执法局根据举报提供的违章证据,查证属实的给予50—200元奖励,现场抓获的给予1000元奖励。重点举报内容:乱倒建筑渣土的;运输车辆带泥上路的;重点监管工地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使用未核准运输单位和车辆的;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超量装载的;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为城管服务热线:12319。

应急快速处置制度:市、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同步建立应急处置机动队,并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处置迅速。各区建筑垃圾应急处置机动队要确保全时段在岗,落实职责,快速处理建筑垃圾相关突发和投诉事件。各区应急处置机动队负责对举报问题进行查证并现场解决,处理结果即时反馈到举报人和市应急机动队。市应急处置机动队负责对举报事件的调度、督办、复查,本着行动快、效果好的原则,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红牌停工制度:建筑渣土处置工地违反“四个一”、“四不开工”、“四不出门”规范管理标准,被列入重点监管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责成所在区监管部门实行红牌停工整顿,并对违规行为依法上限处罚;新闻媒体予以曝光,直至整改规范。整改规范后,由建筑渣土建设、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经所在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核查认可,报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复核同意,方可准予复工。

倒查追究制度:对违规处置运输建筑渣土的行为和车辆,在直接处罚当事人的基础上,依责依规,同步倒查追究运输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相关责任。同时,视造成影响程度,追究工地监管直接责任人直至相关负责人的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新闻媒体跟踪曝光。

1600万立方米渣土

如何处置成焦点

——省会建筑渣土管理新规解读

全市改善“两个环境”广播电视大会后,市城管委结合本职工作迅速行动,狠抓建筑渣土管理工作,出台了多项新规。就此,记者采访了市城管委主要负责人。

市城管委主任卢建新介绍,当前,省会正处在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城市建设发展速度快,建设工地多,建筑渣土产生量大。据统计,全市现有建设工地88处,建筑渣土年产量约1600万立方米。建筑渣土污染对城市生态环境、市容环境的影响,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城市管理的难点问题。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着力改善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的要求,市城管委对建筑渣土管理高度重视,去年成立了联合执法机动大队,严查无资质黑车、给920辆有资质车加装铁盖和GPS定位装置、更换渣土运输车辆专用号牌、确定新的渣土消纳点等有力措施,使渣土乱象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遏制渣土乱象,巩固建筑渣土整治成果,市城管委抽调专业人员,对省会建筑渣土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发现建筑渣土管理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超高超载装运、不设置或不使用冲洗设施、不按规定硬化进出口道路和设置施工围挡、不配备清洗保洁人员,导致工地出口污染现象时有发生;建筑垃圾运输市场运行仍存在一些问题,仍有不少无资质“黑车”从事建筑渣土运输。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着省会的生态环境和发展环境。

针对省会渣土运输市场现状,市城管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省会实际,专门制定了这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用制度规范建筑渣土管理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改善“两个环境”。

本次建筑渣土综合整治的重点:一是理顺管理体制,各区城管局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将辖区内建筑渣土处置工地管理责任定人、定岗、定责。二是对非法开槽建筑工地,强化措施重点监管。三是狠抓源头监管,落实相关制度。四是规范渣土运输,量化日常考核。

特别是对建筑渣土运输资质企业和车辆,将实行记分考核。对违规行为,将采取主管部门上门约谈、责令整改、取消《石家庄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资格证书》,并自取消之日起两年内禁止重新申报,取消运输车辆建筑渣土运输资质,两年内不允许在市区范围内从事建筑渣土运输等相应处罚措施。企业和车辆动态考核记分信息,由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在石家庄市环境卫生管理网站上发布(www.sjzhw.org),便于各建筑渣土资质运输企业及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车主及时了解记分情况。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石家庄工地建筑渣土渣土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