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民举报违法处置渣土有奖 (2)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日期:2013-02-26 07:14 字号:T|T

摘要:市城管委欢迎广大市民对建筑渣土处置、运输进行监督,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根据举报提供的违法证据,查证属实的给予50—200元奖励,现场抓获的给予1000元奖励。举报热线:12319。

考核方法主要以市环卫处日常检查为主,采取日调度、周讲评、月考核的方式,对各区建筑渣土管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检查考核、量化打分。建筑渣土管理每月分值占市容考评总分值8分。每月考核讲评通报各区建筑垃圾管理情况,实行月考核百分制,月考核85分以上的为优秀,60—85分为合格,月考核不足60分为不合格。对考核连续三个月达到优秀分值的区给予通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当月通报批评;连续两个月不合格的,新闻媒体给予曝光。

工地出入口

路面必须硬化

为从源头管好建筑渣土处置工作,市城管委要求,工地出入口路面必须采用水泥或沥青硬化(拆迁工地可采取临时硬化措施),出入口外延伸长度不得少于15米,宽度不得少于6米。施工时在工地出入口路面铺设不少于20米的毛毡防止车轮带泥上路。

各工地建设、施工、运输单位各派不少于一名管理人员履行施工时段的管理职责。严格要求运输车辆按标准装载,封盖严密,配置足够的保洁人员做好出入口运输沿途保洁,防止渣土污染路面。配备足够的冲洗设备,落实工地周围路段定时洒水防尘及车辆车轮、车体的冲洗,并做好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日志的登记。

市城管委强调,源头管理“四不开工”标准为:建设、施工、运输单位未落实建筑渣土倾倒场点不得开工;未使用核准运输单位及车辆不得开工;未签订建筑渣土规范处置承诺书不得开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的不得开工。“四不出门”标准为:未落实现场保洁人员的不能出门;车辆密闭不严的不能出门;车体不整洁带泥上路的不能出门;手续不齐全的不能出门。

六项制度

严格建筑渣土处置

建筑渣土处置施工前报告制度:各类有渣土处置需求的工地,每天施工前须提前半天向所在区建筑渣土管理部门报告当天施工时间、运输路线、使用的运输车辆名单等内容,否则当天不得进行渣土处置运输。各区建筑渣土管理部门在接到辖区工地建筑渣土处置施工报告后,要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定岗、定时)派驻监管人员现场盯靠管理;同时,务必于当天下午5时前将辖区内准备施工的工地上报市环卫处。凡未在施工前按要求上报的建筑渣土处置行为,均视为违规,列入市、区建筑渣土管理部门重点监管范围,一经查处,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重点工地监管制度:建筑渣土处置手续不完备,擅自开工的;运输制度不落实的;使用不符合标准车辆运输的;车辆带泥上路、沿途撒漏、乱倾乱倒,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各区建筑渣土管理部门认定应予监管的;媒体曝光、市民投诉的。凡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列入重点监管范围,重点监管工地所在区建筑渣土管理部门的主管领导为直接监管责任人,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对所监管工地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停工整顿。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运输单位的责任人在渣土处置运输期间全天在岗,必要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现场监管。否则,当即停工整顿。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石家庄工地建筑渣土渣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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