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以人查房” 是开官员财产公开的倒车

扫描到手机 地产声音 来源:山东商报 发布日期:2013-02-25 15:36 字号:T|T

摘要:多地严禁“以人查房”遭到舆论界炮轰,并非因为其于法无据,而是因为在网民“以房反腐”屡见成效的当口,出台这种规范就不免被解读为“保护腐败”;更重要的原因则在于,舆论界几乎一边倒地认为官员的房产事关公共利益而非隐私,既然“以房反腐”已初见成效,那就应该借此机会向官员财产公开迈出一步,怎么还开起了倒车?

多地严禁“以人查房”遭到舆论界炮轰,并非因为其于法无据,而是因为在网民“以房反腐”屡见成效的当口,出台这种规范就不免被解读为“保护腐败”;更重要的原因则在于,舆论界几乎一边倒地认为官员的房产事关公共利益而非隐私,既然“以房反腐”已初见成效,那就应该借此机会向官员财产公开迈出一步,怎么还开起了倒车?

上周饱受舆论界炮轰的“严控‘以人查房’新规”,尽管最后归结为是国家规定而非地方独创,仍无法让批评声音平息。

无论是国家规定还是地方独创,都无法让此政策取信于民,其原因再明显不过:以房叔房婶房大爷这整个“房系列”为标志的“以房反腐”几乎每弹必中,现在不少地方蹦出来说:不能以人查房,不免被愤怒的网民冠之以“保护腐败”。

包括最初引爆舆论的财新网报道在内,不少报道都提及了中国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管制趋于严格的过程:从2006年确立“以房查人”,到2007年物权法将房屋信息公开范围缩小至“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直至2012年,住建部相关文件规定“登记资料不得仅以权利人姓名或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

但舆论界一开始就没有打算纠缠于这些条文。2月17日财新网的首篇报道,开篇第一句话就意味深长:2012年下半年以来,频发的“房叔”、“房婶”事件令住房信息查询系统成为一些官员的梦魇。这篇报道次日被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等众多媒体跟进。

曾经在杨达才和方大国事件中起到擎旗作用的央媒官博——@新华社中国往事和@人民日报,这次虽然慢了一步,却仍承担了“风暴眼”作用。@人民日报连续发博,指责“房多多事件频发,速出新规难免有心虚的嫌疑”,“一些地方出台规定禁止以人查房,难免让人疑惑,此举会否成为贪腐行为挡箭牌、非法利益保护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当下中国的重大政治考题,制度设计不能背离这个大方向”。@新华社中国往事同日亦发博认为“应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官员房产”。

这些央媒官博次日成为地方媒体引用的素材,东方早报在报道中引用后,被网站在转载中将标题修改为“严控以人查房遭央媒猛批:速出新规实在心虚”。

相比之下,中国青年报则直接发出严厉的指控,在2月19日刊出其当家评论员曹林的文章,痛斥“禁止‘以人查房’涉嫌把平民当人质”,不少门户网站干脆将这篇评论的结尾放在标题里:以保护隐私名义阻碍查贪官是权力耍流氓。

打出这一记响亮的耳光似乎还不过瘾,中国青年报同日刊出了一篇调查文章:上海浦东一副区长“2600平米豪宅”围墙被拆; 但有门户网站从中发现了另一个亮点,“上海女子申请公开浦东副区长豪宅信息无果”,与该报评论并列放在网站首页导读栏里。深圳“20亿村官”也不失时机地来凑了个热闹,他在除夕前被逮捕的消息,在舆论炮火最猛烈的时刻被报道出来。

这次众多传统媒体的表现,与网民主流声音高度契合。@连鹏在新浪发博称,“以人查房”的确涉及人的隐私,受到控制也算有理可依。问题是,请官员财产公开18年都没人理,但网络实名制和严控查房的出台却光速,怎么给人一种“保护腐败”的感觉呢?

集中炮轰之后,中国青年报开始试图在法理上论证扒官员房产的合理性,它在昨日刊发“以人查房”的追踪报道,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搬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论证认为“官员的房产权属和交易信息涉及公共利益,因此不属于个人隐私,应当及时公布”。

人民网也不甘只引用别人的报道,采用了邀请专家做客强国论坛,然后再将其互动内容搬到其报道中的方法。其所邀请嘉宾、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所提的两个观点被广泛传播:以人查房应有相应制度规范;官员财产申报要从最高层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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