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群辞去邢台市长职务 曾因三鹿事件受处分(2)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13-02-21 15:32 字号:T|T

摘要:2月19日下午,邢台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大群同志辞去邢台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任命孟祥伟同志为邢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刘大群简历

刘大群,男,汉族,河北灵寿县人,1958年8月生,1984年11月入党,1974年3月参加工作,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植物病理系植物病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农学博士,教授。

1974.03——1976.10,肥乡县西河头堡村知青;

1976.10——1978.10,华北冶金地质勘探公司518队工人;

1978.10——1982.07,河北农业大学农学系农学专业学习;

1982.07——1985.08,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作物遗传育种专业学习,攻读农学硕士学位;

1985.08——1987.09,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科研人员;

1987.09——1992.06,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植物病理专业学习,攻读农学博士学位;

1992.06——1995.08,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植物病理专业从事博士后研究;

1995.08——1997.03,河北农业大学农学院院长;

1997.03——1999.08,河北农业大学副校长;

1999.08——2004.06,河北农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其间:2003.03——2004.01 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班学习);

2004.06——2006.09,河北农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不驻会);

2006.09——2006.10,河北省农业厅党组书记,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不驻会);

2006.10——2008.10,河北省农业厅厅长、党组书记,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不驻会);

2008.10——2008.11,中共河北省邢台市委副书记;

2008.11——2009.01,中共河北省邢台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09.01——2013.2,中共河北省邢台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是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七届河北省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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