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群辞去邢台市长职务 曾因三鹿事件受处分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13-02-21 15:32 字号:T|T

摘要:2月19日下午,邢台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大群同志辞去邢台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任命孟祥伟同志为邢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刘大群辞去邢台市长职务 曾因三鹿事件受处分

刘大群

2月19日下午,邢台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大群同志辞去邢台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任命孟祥伟同志为邢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2012年年底,部分国内知名网站和微博上相继出现《曝河北省邢台市市长刘大群收受回扣、豢养情妇》为标题的文章。该文章以“张剑仁”等河北省邢台市29名干部群众身份,联名举报邢台市长刘大群“四宗罪”,包括在土地出让中以权谋私拿回扣,涉足工程承包捞好处费,毁掉国有邢台路桥公司,包养二奶并违规为其办理事业单位招录手续和干部身份等。

2012年12月17日,新华社“中国网事”刊发《河北邢台市长遭网上联名举报》,报道称,记者未能联系到刘大群本人。河北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就此事接受了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采访。

对于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提出的河北省纪委是否收到张剑仁等人的实名举报材料、是否注意到网络上相关举报内容、是否就此向网帖涉事者展开询问调查等问题,河北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纪委已经注意到相关网帖。对于此事,相关部门已专门写出报告,向河北省纪委主管领导做了汇报,正在进一步了解核实中。

报道刊发后,被人民网、新华网、腾讯等多家知名网站和多家纸媒转载,成为网上热议话题。许多网民表示,此次联名举报的事实详细,有关部门应当尽快查清事实。网民“新山东”认为:“公道自在人心,没做过也不怕人家举报。但如果真的存在这些问题,相关部门一定要尽快介入调查。”但刘大群本人并未公开对此作出回应。

记者经搜索看到,《河北邢台市长遭网上联名举报》报道发出后,刘大群以邢台市长身份先后三次出席公开活动。分别是:2013年1月5日,刘大群主持召开会议,专题听取服务业项目建设有关情况汇报;1月6日,刘大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六十次常务会议;1月9日,刘大群与市委、市人大常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一同参加“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

曾因“三鹿事件”受到处分的河北省农业厅原厅长刘大群,2009年3月被河北省纪委监察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分。2010年1月调任邢台市市长并担任市长一职至今。

相关阅读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