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莫名被装修 原是邻居装错了房(3)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重庆晚报 发布日期:2013-02-20 14:59 字号:T|T

摘要:44岁的桂礼中今年第一次在大足县雍溪镇福星花园小区的新居里过新年,大年初四突然有人找上门,说这套新房是他一年前就已经购买了!

鲁章鸿:我有责任也是小责任

我们小区同楼层只有两户,并不复杂,工作人员不是傻子,不可能存在指错房的情况,装错房肯定是桂礼中自己的失误。

出现这种情况,不是我一房两卖造成的,在售房过程中我们没有什么失误,要说责任,也只有一点点监管不到位的责任,绝大部分责任是桂礼中的。

龙能云:我只找开发商接房

我常年在外打工,2011年买了这套房,一直没有钱装修,今年赚了钱高高兴兴想回家装新房,却发现已经有人住了,我也是受害者。

我看中的就是4-1号房,4-2号房户型虽然一样,但4-1号房视野更好,既然4-1号房属于我,我不接受调换。

其二,桂礼中装错了房子,跟我没关系,我签完合同没有找开发商接房,现在我要接房,只找开发商。

最后,鲁章鸿提出,开发商和桂礼中各出一部分钱,作为给龙能云的补偿,让他接受换房。

这个方案桂礼中和龙能云都没有同意。最终,鲁章鸿承诺,今天给龙能云一个解决期限的承诺,具体解决办法,还要跟桂礼中协商后才能确定。

开发商过错更大

重庆伊斯特律师事务所余萌律师认为,在整件事情中,龙能云无过错,他的要求也完全合理。

桂礼中和开发商,到底谁是过错方?余律师认为,究竟是不是开发商指错房已无法证实,因此桂礼中和开发商都是过错方。

桂礼中接房与入场装修时,开发商没有装好门牌,也没有现场监管,产权不明晰,才导致损失扩大。龙能云没有接房,开发商对4-1号房也有监管责任。从这个角度说,开发商的过错更大,要承担更大的赔偿责任。

余律师建议,双方可以协商各自应该承担的补偿比例,然后对龙能云实行补偿。“龙先生坚持要桂礼中搬出装好的新房,只能导致矛盾和损失扩大,对大家都无好处,建议龙先生积极配合,尽快圆满解决此事。”余律师说。

余律师指出,目前在购房过程中,消费者普遍存在对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够重视的情况。

余律师建议,接房时一定要注意房屋细节,有条件的可以请专业人员陪同验房,同时开发商也要在场,发现问题及时明确和纠正,这次就是典型的例子,一个门牌号没装好,也能导致这么大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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