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开征条件有哪些?(3)

扫描到手机 政策与金融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日期:2013-02-06 08:07 字号:T|T

摘要:房产税自2011年1月28日开始试点,两年过后仍仅仅停留在重庆和上海这两个最初的试点城市。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将试点房产税,随后有关部门予以否认。房产税改革进展缓慢与各方争议大,难以达成一致有很大关系。开征房产税“卡”在哪儿?学者认为,是时间和设计方案的问题。

■ 民间议论

“房产税应针对多套房”

胡女士(北京 白领):

房产税应该针对拥有多套房的人征收。比如像那种有几十套房的房姐、房叔。这样的人一辈子都不用工作,只要有房子就够了。

我家在2006年底搬进现在的小区,这个小区交房已经两年多,还有很多黑灯的大户型。这些房子既不出租也不出售,就放在那里,据说都是各种“老板”买来投资用的。小区里还有一位富二代,在北京读完大学后根本就没找过工作,他每天要做的事就是开车全北京“巡视”他家的物业。他说自己都不太清楚家里买了多少房子。我觉得房产税就应该瞄准这样的人。

北京现在限购,但是从上海和重庆的试点来看,房产税的征收都没有涉及存量房。要让房姐房叔的房子在市场中流动起来,房产税应该起到这样的作用。如果楼市供给多了房价也不会涨得这么离谱。

“征税前提是信息透明”

韩先生(北京 白领):

从“房姐”拥有几十套房来看,向这样的人征房产税似乎可以起到收入分配的作用。但是,开征的前提是信息的透明和有关部门的“自律”。否则人家多弄几个户口就可以轻松避税,最终征税主体还是普通老百姓。

所以在现有的大环境下,我不赞成开征房产税以及别的什么税。难道有了房产税,就能改变“土地财政”吗?就能让土地价格和房价下降吗?这种想法太天真。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房产税开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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