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房姐”在京41套房产是否涉及限购成疑问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日期:2013-02-01 08:17 字号:T|T

摘要:北京警方合计查封龚爱爱名下房产1945.02平米。其中办公用房1562.19平米,商业用房166.36平米,车位80.14平米,住宅136.33平米。

陕西神木“房姐”事件的阶段调查结果比网帖爆料还要惊人。昨天,北京警方证实,目前发现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龚爱爱在京拥有41套房产,共计9666.6平米,及奥迪轿车一辆。北京警方已依法对龚爱爱利用其违法办理的北京户口及身份证所购买的10套房产及奥迪车予以查封。

截至发稿前,北京警方合计查封龚爱爱名下房产1945.02平米。其中办公用房1562.19平米,商业用房166.36平米,车位80.14平米,住宅136.33平米。

■追问

房产是否涉及限购?

有网友关心龚爱爱的房产是限购前还是限购后购买的,昨日,北京警方的通报没有披露相关信息。

昨日,北京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分析说,如果是在北京实施限购前,对于住宅和非住宅都没有限购。

而在实施限购政策后,户籍信息是录入系统的,购房资格审核要在系统中核验户籍信息,即便是北京户籍的家庭,名下如果已有两套住宅,则是无法再购买住宅。

因此,该人士分析,“房姐”的房产,应该是通过两种途径购买,一是在限购政策实施前,另一种是限购实施之后购买的商业等非住宅项目,因为非住宅项目是不限购的。

“房姐”财产如何处置?

针对网友关注的龚爱爱在京被查封的涉案财物的处置问题,昨日,北京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依照法律规定,依法对龚爱爱涉案财物查封,即龚爱爱不能对这些财物进行转移、买卖、转让以及再次租赁,并不影响目前已经租用商户的营业。对于涉案财物的处理,将依据人民法院判决、裁定。

对于涉案财物房产等的最终处置,北京市力珉律师事务所麻增伟认为,如果只是用违规办理的户口购买房产等,只要资金来源是合法的,仍然应当属于龚爱爱个人财产。资金来源不合法则另当别论了。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龚爱爱房姐龚爱爱房产限购查封龚爱爱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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