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污染地块治理达标前 不得用于住宅开发(2)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日期:2013-01-29 07:51 字号:T|T

摘要:已被污染地块改变用途或变更使用权人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土壤环境风险评估,未开展风险评估或土壤环境质量不能满足建设用地要求的,有关部门不得核发土地使用证和施工许可证;经评估认定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污染地块,治理达标前不得用于住宅开发。

土地污染亟待立法规范

盲目地将被污染的地块转为建设用地,将会带来严重的健康威胁。而有效控制被污染土地开发利用的环境风险,需要在土地调查、环评、监测、治理等各个环节做充足的工作。当耕地、工业用地转换成住宅或建设用地时,需要对该土壤做比较严格的环境调查、审计、监测等基础工作。虽然现在一些机构和学者也在积极参与土壤污染调查,但是比较完善的监测体系依旧没有建立起来。

上述文件指出,到2015年,要初步遏制土壤污染上升势头,确保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0%;全面提升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初步控制被污染土地开发利用的环境风险,有序推进典型地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逐步建立土壤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力争到2020年,建成国家土壤环境保护体系,使全国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王凤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土壤监测比较复杂,投入也比较大,比河流等地表水的监测要复杂很多,真正污染的土壤治理起来代价非常高。”

从欧美等国家的发展来看,解决土壤污染及被污染土壤转建设用地的根本办法依旧在于严格的立法。绿色和平污染与防治项目主任马天杰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比较有效的方法还是要从立法层面对土地的污染进行规范,目前相关领域有一个专家意见稿正在制定,但还没有进入正式的立法阶段,外围的专家和相关部委现在做的还是一些前期的调研,能不能进入未来人大的立法计划将是目前比较关注的点。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被污染地块住宅开发老工业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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