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长承认“未及时上报”水污染事件并道歉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石家庄日报 发布日期:2013-01-08 07:19 字号:T|T

摘要: 山西长治“12·31”苯胺泄漏事故发生5日后才上报引起公众强烈质疑。7日,长治市市长张保及肇事方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党委书记王俊彦初步解释了“未及时上报”的原因.

 山西长治“12·31”苯胺泄漏事故发生5日后才上报引起公众强烈质疑。7日,长治市市长张保及肇事方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党委书记王俊彦初步解释了“未及时上报”的原因:一是事故发生时企业上报给长治市环保局的苯胺泄漏量仅为1至1.5吨,长治市政府接报后认为数量小可由企业和环保局自行处置;二是长治市有关方面、天脊集团在5天里“专心治污”,直到5日11时天脊集团向长治市环保局报告苯胺泄漏高达8.68吨后,长治市政府才在17时书面向省政府报告,省政府立即报告国务院,并向下游的河北、河南省通报。截至记者发稿时,围绕着“12·31”仍有三个疑点悬而未解。

污染物为何能直排河流?

记者在苯胺泄漏事发地——山西潞安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方元公司苯胺罐区看到,苯胺罐区是一个由一道两米左右高的围墙围起来的封闭区域。苯胺罐区有一根管道分别与雨水处理池和事故池相连,下雨天,阀门打开,罐区的雨水进入雨水处理池后排入浊漳河;不下雨时,这道阀门是关闭的,一旦发生苯胺泄漏,苯胺将会通过管道进入事故池。

调查结果显示:2012年12月31日7点40分以前,通往雨水处理池的管道阀门竟是松开的!这直接导致当日8.68吨苯胺排入浊漳河河道,造成下游河流水体污染。

雨水处理池的管道阀门是容易发生意外的最薄弱环节,为何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安全盲点,是否恰恰暴露了一些化工企业偷偷排污的隐情?这些问题,都还有待最终调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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