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楼里办公司 居民可以说不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滨海时报 发布日期:2012-12-19 16:49 字号:T|T

摘要:居民楼里开公司,房租既低于高档写字楼,而且还能商住两用,因此,很多商家都打起了如意小算盘,导致公司入驻居民楼的现象频频出现。

居民楼里开公司,房租既低于高档写字楼,而且还能商住两用,因此,很多商家都打起了如意小算盘,导致公司入驻居民楼的现象频频出现。原本安静宜居的小区,开始有了繁杂的商务往来,这可让左邻右舍“很受伤”。然而,居民们如果一开始就行使自己的权利,拒绝在注册公司的意见书上签字,就能阻止商家入驻,因此也能从源头上制止扰民现象的出现。

居民:与公司做邻居有点难

家住紫云国际的刘先生一直与对门的一家货代公司做邻居,“这公司和普通住户还是有区别的,出出进进的人员复杂不说,有时楼道里的卫生也有影响。”刘先生无奈地说。刘先生所住的是居民住宅,可小区里却“隐藏”着很多小公司,他们将住宅改成商用,门前挂个牌子就算经营公司了。殊不知,由于公司商务往来的需要,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

家住塘沽的杨女士也受不了楼里的那些公司,因为公司就在对门,经常有人来找公司办事,由于误认了门牌号而敲错门。“有时下午想休息一会儿,可总有人过来敲我家门,我得起来开门再跟他解释。我都想搬家了。”杨女士生气地说。

其实“住改商”也不完全发生在高档小区,远洋里作为上世纪建成的老小区,一些公司机构也“钻”了进去。“那是个送快递的公司,原来孩子们都在楼前面的空地上玩,自从他们来了,占了小区的空地不说,拉货的车在小区里来回蹿,特别危险。”李阿姨告诉记者。

物业:无执法权只能上门劝导

针对小区“住改商”扰民的问题,紫云国际所属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史女士说,现在高层小区出现很多开办公司的情况,只要业主与商户签订了租赁合同,双方同意,这些公司就算落户了,没有人征求业主和业委会的同意。“因为我们没有执法权,业主举报扰民问题,我们只能上门进行劝导,没有更有效的方法去解决。”史女士说,还有很多商户在没有工商注册的情况下,堂而皇之地开办起公司,这更是物业无法管理的。

开发区芳林社区邹主任告诉记者,一些公司需要在注册之前到居委会盖章,但居委会要求有业主委和业主们共同签字的同意书,他们进行公示7天后,才能同意盖章,公司才能继续接下来的注册环节。邹主任说,根据《物权法》第77条规定,如果业主需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除应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管理规定外,还应当征得存在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但这一点却很少有公司能够做到,所以,近些年来有些商户很难进入芳林社区居民楼内开公司。

工商:需全体业主签字同意

随后,记者从新区工商部门了解到,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商户在注册审批营业执照时,应当注明公司所在地点。如果涉及到“住改商”的情况,申请人应当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其中申请人要书面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最主要的是出示所在居委会和广大业主出具的有利害关系同意书,经工商部门批准后才能执照经营。

除了正规工商注册的商户外,还有一部分公司隐身于各个居民区,或者私自改变公司注册地址,可到头来受到干扰的还是住户居民。如果您所在的小区出现了违规“住改商”或无证无照直接入驻的情况,广大市民可以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工商部门按法规对违规商户进行治理。时报记者马兰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房屋住改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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