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金解决老房子修缮难问题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黑龙江晨报 发布日期:2012-12-19 16:21 字号:T|T

摘要:屋顶漏雨,物业部门要求每户居民平摊5000元的维修费,多数居民表示无法理解和承受。老房子“有病了”到底该怎么治?“治病”钱到底从哪出?

屋顶漏雨,物业部门要求每户居民平摊5000元的维修费,多数居民表示无法理解和承受。老房子“有病了”到底该怎么治?“治病”钱到底从哪出?

年年小修年年还漏水

道里区地段街37-1号4单元701室周大娘说,她家是老房子又是顶层,屋顶常年漏水,物业部门每年也都来查看检修,但每次都是在屋顶上贴一层油毡纸,治标不治本。她要求将屋顶掀开大修一次,但物业部门说没有大修资金,让该单元所有居民均摊维修经费,可是没有人愿意掏钱,问题始终搁置,无法得到有效解决。类似情况,其它老旧小区也屡见不鲜。

修楼顶摊钱遭遇阻力

根据有关规定,整个楼顶或某一单元的顶部需要维修,应由该楼所有居民或该单元居民均摊维修资金。对此,一些家里没漏水的业主不愿分摊维修费用。有的住户还认为,顶层住户在购房时,房价要比其他层便宜一些,而且有的房顶漏水是否是由于顶层住户使用不当造成的还很难说,让其他层住户均摊维修费用,有些不合理。公摊费用收缴不到位,致使维修工作往往无果而终。从哈市目前整体情况看,老房子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经费“无源”的问题普遍存在。

维修资金解决难题

近日,记者带着问题走访了哈尔滨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中心。据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哈市于2006年出台了《哈尔滨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办法》实施前的老旧房屋的业主应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交存维修资金,这笔钱专项用于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而且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挪用,也就是说自己交的资金只用作自家小区或楼体的大中修、改造费用。这项制度的建立等于给房子上了“养老保险”,只要大家都交存维修资金,今后维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资金问题即可迎刃而解,而且政府出台此项制度也能够有效避免维修集资时邻里之间互相推诿扯皮,延误工期。但迄今为止,哈市尚有很多老旧小区或物业项目没有建立维修资金,还有的维修资金交存率不高,这都影响了维修资金发挥应有作用。针对目前维修资金使用状况,该工作人员解释说,哈市维修资金申请使用一直比较规范,使用量呈逐年上涨趋势,仅今年就受理使用备案项目93项,使用资金319万元。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维修金老房子修缮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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