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新规:子女买房可用父母公积金办按揭

扫描到手机 政策与金融 来源:新快报 发布日期:2012-12-05 11:49 字号:T|T

摘要: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起草了《关于加强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修改完善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记者昨日从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起草了《关于加强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修改完善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据了解,在公积金提取管理方面,中山市此次完善贷款购房、大修、自建房、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等5个方面。首先是缩短贷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周期,缴存人已办理委托转账提取手续的,由之前的每半年按还贷金额提取一次,改为每三个月按还贷金额提取一次。

为了帮助一些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购房,对于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房的公积金缴存人,若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当期还贷本息总额的,其差额部分可由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还款人提取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但贷款申请人及其父母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期实际发生的偿还贷款本息总额。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中山市新规子女买房父母公积金办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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