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选址交通便利地带 超七成建在地铁站旁(3)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千龙网 发布日期:2012-11-20 08:18 字号:T|T

摘要:今年累计开工的108个保障房项目,其中有80个位于已经建成、或者正在建设的轨道交通站点附近;截至10月底,本市已经有55个项目基本建成,其中39个处在已经建成或者规划通车的轨道交通站点附近。

如果不愿意换乘地铁,小区向北500米还有927路等公交车。但一位56岁的谷先生说,由于商业街已经开业,虽然路上车不多,但周围购物、散步都很安全。从这个小区骑车去菜市场、商业街都只用5分钟。“一般我们也不往城里走,这里很方便。”

相关新闻

为规范住房保障档案管理

保障房将按“一套一档”备案

给被保障人群建档案,也得给提供的住房建档案。记者昨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将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保障房和被保障家庭都得按照“一户一档”、“一套一档”管理,如有损毁或丢失应按规定补救。

据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解释,“办法”是为加强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制度建设,规范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工作制定的。其中规定,住房保障档案分为住房保障对象档案和住房保障房源档案。住房保障对象档案指正在轮候和已获得住房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个人的档案材料;住房保障房源档案指已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的档案材料。住房保障对象档案按照“一户一档”、住房保障房源档案按照“一套一档”的原则进行归档管理。住房保障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对归集的档案材料进行查验,确保其符合档案管理要求;定期对已归档的住房保障档案进行检查,发现档案毁损或丢失的按规定采取补救措施。

同时,“办法”中还要求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建立住房保障档案信息利用制度,利用住房保障档案信息,为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分配、复核、退出等管理工作服务,为房屋管理、使用、维护提供依据,为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供支持。住房保障档案信息公开、利用和查询中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保密规定。查询、利用所获得的档案信息不得对外泄露或者散布,不得不正当使用,不得损害住房保障对象的合法权益。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对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