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提速 重大项目开绿色审批通道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2-11-20 07:22 字号:T|T

摘要:对重大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对经济增长极区域的项目提供审批早期介入……河北省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在提速。

对重大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对经济增长极区域的项目提供审批早期介入……河北省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在提速。

日前,省环保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进一步下放环保审批权限、大力简化环评审批环节、加快环评审批网络化建设、切实畅通重点项目审批通道、积极创新环评审批服务互动机制、加强和规范环评市场监督管理、推进政务环评信息公开等七项措施,以期进一步改进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

通知提出,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文件规定必须由省、市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外,一律下放审批权限,按照同级立项同级审批的原则进行权限划定。由省级环保部门负责审批的污染物排放少、对环境影响小的登记表类建设项目以及保障性住房、疗养、培训中心类建设项目,下放至设区市环保部门进行审批。

按照通知要求,从现在开始,环保部门对曹妃甸、渤海新区、冀中南工业新区等经济增长极区域,建立环保部门与建设单位定期联系制度;实行污染减排优惠政策,所在地区削减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安排本地优先使用。此外,对环保部门审批权限的项目,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采取早期介入的方式提供全程指导。

对省重大战略支撑工程、重大民生工程、央企进冀战略合作项目和民营企业重大项目等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有事必办,完善“首问首办”、“专人盯办”、“台账记录”等制度,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一条龙”审批,确保审批“绿色通道”的畅通。结合省委、省政府推进项目建设要求,建立预批复制度,切实加强与发改部门的协调,促进项目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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