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楼市新规:高层住宅至少一间能晒“冬季阳光”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12-11-16 16:07 字号:T|T

摘要:苏州市规划局公布的《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二“日照影响分析规则”(2012版)》中规定,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

记者16日从苏州市政府获悉,自明年2月10日起,在这个市日照分析将成为开发商获取规划许可证的关键材料之一。高层住宅每套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如果居住空间总数超过4个,应有2个能获得冬季日照。

苏州市规划局公布的《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二“日照影响分析规则”(2012版)》中规定,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4个及4个以上时,其中应有2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

记者了解到,这一规定适用于高层,即通常所称的11层以上建筑。低、多层、小高层建筑则不作日照分析要求,其建筑间距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控制。

此外,规定还要求,日照分析要充分考虑周边建筑的叠加影响,日照累计时间段不应超过3段,每个有效时间段不应低于20分钟;超高层建筑的扇形阴影范围最大不超过240米。若采用沿线分析或多点区域分析,应考虑建筑的自遮挡因素引起的日照不足,但日照不足部分与建筑突出部分的比例不应大于2倍,其他区域均应满足日照要求。

苏州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称,住宅项目和其他建筑项目在项目启动前首先要拿到规划许可证,日照分析将是获取规划许可证的关键材料之一。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海口拆迁幸福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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