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昆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 归集83.44亿元

扫描到手机 政策与金融 来源:昆明日报 发布日期:2012-11-12 15:59 字号:T|T

摘要:经批准,昆明市201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 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83.44亿元,同比增长25.85%;提取住房公积金45.10亿元,同比增长12.86%。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届201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市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情况报告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情况

经批准,昆明市201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 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83.44亿元,同比增长25.85%;提取住房公积金45.10亿元,同比增长12.86%。至年底,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406.10亿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200.85亿元,归集余额为205.25亿元;全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10,090户,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820,970人。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情况

2011年,我市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0.38亿元,同比减少58.58%;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回收情况良好,全年回收贷款13.40亿元。至年底,累计向109,986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67.03亿元,累计回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59.78亿元,贷款余额为107.25亿元。

依据《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法》,我市严格贷款管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风险控制良好。至年底,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为0.013%,逾期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2%以内。

三、资金运作及增值收益情况

2011年,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日常业务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我市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年末住房公积金定期存款余额为89.39亿元,国家债券余额为0.8亿元,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效益。2011年,住房公积金实现各项业务收入6.7亿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2.18亿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4.48亿元,国家债券利息收入0.04亿元;支付各项业务支出5.5亿元,其中支付缴存人利息4.95亿元,支付各项委托手续费0.55亿元。当年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20亿元。根据财政部及省、市财政部门的规定,当年实现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后的余额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2011年度昆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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