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北各市供暖价一览表 价格执行去年标准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河北青年报 发布日期:2012-11-06 08:06 字号:T|T

摘要:一场降雪,已经让河北大部分地区提前进入了冬季。何时能够供暖,供暖价格是否调整也成了人们最关心的。昨日记者了解到,我省北部部分城市已经开始供暖。今年我省各市供暖价格没有变化,都是按照去年取暖标准收取。

一场降雪,已经让河北大部分地区提前进入了冬季。何时能够供暖,供暖价格是否调整也成了人们最关心的。昨日记者了解到,我省北部部分城市已经开始供暖。今年我省各市供暖价格没有变化,都是按照去年取暖标准收取。

记者了解到,河北省供暖价格并没有统一标准,各市供暖价格由当地政府确定。目前河北各设区市供暖准备情况就绪,张家口、承德等地已经开始供暖。各地如果有任何供暖情况都可拨打供暖咨询投诉电话。

各市居民供暖价格标准   

■石家庄市:一个采暖季22元/平方米。

■保定市:按建筑面积计算,热电联产供热和区域燃煤锅炉供热居民住宅20元/平方米,采用天然气锅炉供热的建筑中,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积22.00元/平方米收取。

■邯郸市:居民用热(按照建筑面积的90%计价)21元/平方米;

■邢台市:一个采暖季18元/平方米,对低保用户执行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的优惠百分之四十的供热费。

■沧州市:一个采暖季20.5元/平方米。

■衡水市:集中供热价格,以建筑面积为准,居民一个采暖季19元/平方米,非居民每平方米27.9元,低保户和特困职工住宅面积在50平方米内的,减半收取。

■廊坊市:居民取暖费为一个采暖季22元/建筑平方米;

■张家口:每月5.91元/平方米;

■秦皇岛市:集中供暖价格每月6.8元/平方米,区域锅炉供热价格每月6.97元/平方米;

■承德市:一个采暖季24元/平方米;

■唐山市:电厂集中供热居民住宅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6元,区域锅炉供热居民住宅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7元。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2012年河北省居民供暖价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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