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强管理 不能只为“电动车”改个名字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河北青年报 发布日期:2012-09-04 08:23 字号:T|T

摘要:从9月1日起,《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正式实施。针对电动自行车速度太快引发的安全问题,新国标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监管修改,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从9月1日起,《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正式实施。针对电动自行车速度太快引发的安全问题,新国标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监管修改,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目前我国有1.2亿电动车保有量,轻型电动车依然保持每年80%的增速。迅速增长的数字和电动车性能的发展,为城市交通增加了安全隐患。一方面,不少电动车的重量、速度已远超非机动车标准,却仍走非机动车道,给行人安全造成威胁;同时,电动车不上牌照,驾驶人也不需参加培训和考取驾照,给交警部门管理带来很大难度。

早在2009年,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就公布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由于中国自行车协会及各地方协会提出抗议,暂缓实施。不过,从长远看,电动车已成为新机动车动力发展的方向,把电动车纳入机动车范畴,有助于统一管理。

只是,从电动车变身机动车,不能只是改个名字。毕竟,原先是非机动车道上“横冲直撞”的大个子,到了机动车道上,电动车立马成为弱势群体。因此,必须尽快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为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电动车保驾护航。

其一,升级电动车标准。我国现行的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为1999年颁布,13年来从未修订,车身重量、电机功率、蓄电池电压等影响交通安全的重要技术指标已远远落后。专业人士指出,现在的电动车标准太低,比起真正的机动摩托车,重量太轻、安全配置太低,发生不测的概率更大。而在美国,电动摩托车即使安装的是轻便的锂电池,重量一般也要在100公斤左右,除了动力来源不一样,所有安全配置都严格参照摩托车的标准。我国电动车标准亟待与时俱进。

其二,纳入强制保险。新国标实施后,一些电动自行车就跟机动车属同一级别,其在公共交通中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随之加重。而使用电动车的公众,赔付能力较低,一旦发生事故,极易给赔偿调解工作带来困扰。因此,应将电动车纳入交强险体系,解除后顾之忧。

其三,加强行业监管。当下电动车事故多发的关键,是一些厂家擅自改装,拆除限速器,改变了车辆的技术参数。电动车划归机动车后,交警、质监、工商等部门必须加大对电动车行业的监管力度,依法严查违规销售、违法经营行为,从源头上杜绝改装后的超标车流入市场。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电动车机动车电动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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