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干部能否继承农村房屋和宅基地?

扫描到手机 房屋装修 来源:置家网 发布日期:2015-03-01 15:27 字号:T|T

摘要: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导读:有网友在网上提问,关于公务员是否能够继承农村房产的相关问题,具体的问题及回复请看本文介绍:

 网友提问

我是区级机关的公务员,我家在农村有三间房子,去年父亲去世后,村上的领导说我家在农村已经没有人了,要我拆房交回宅基地,可我打算过几年退休后还要回农村居住。请问,国家干部是否有权继承父母遗留下来的农村房屋和宅基地?如果需要在原来的宅基地上建房,要办哪些手续?

问题回复:

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根据这一规定,所有农村居民的宅基地所有权都属于集体,集体有统一规划使用的权利。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者继承的只是房产所有权,农村居民或者继承者在依法取得房产所有权以后,宅基地的使用权一般应当随地面上的房产所有权而转移,由继承者继续使用,其使用权应通过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协商,依法合理的确定。如果要在原有的宅基地上建房,除了要按照当地乡(镇),村的统一建设规划进行之外,还必须要由乡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责任编辑:家居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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