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小学全面落实属地招生政策

扫描到手机 教育人才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日期:2025-05-19 08:07 字号:T|T

摘要:近日,河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将全面落实属地招生政策,严格管理招生计划,全面落实指标到校,并将严查违规超范围掐尖和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纵览新闻记者郑佳)近日,河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将全面落实属地招生政策,严格管理招生计划,全面落实指标到校,并将严查违规超范围“掐尖”和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通知》指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不得录取无河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区域内统筹确定。县(市、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县(市、区)域内招生,设区市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市城市区范围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在审批地招生,具体招生范围和计划分布由审批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区域内确定,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高等学校附属中学招生,由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其他同类学校相同。

其中,空军青少年航空班、海军青少年航空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全省范围内招生。河北省“校园体育实验班”具体招生工作,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园体育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体卫艺〔2025〕2号)要求进行。体育、艺术、小语种特长生的招生范围及办法由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实行计划单列,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

各地要积极完善随迁子女初中毕业升学报名、审核、录取办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升学。对回户籍地参加升学考试的随迁子女,户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做好考生考试报名服务工作。

《通知》要求,严格管理招生计划,全面落实指标到校。各市要将已认定的全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含民办)招生名额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原则上只用于录取本地各初中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分配名额适当向区域内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实行全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政策,指标可100%分配到初中。

加强自主招生管理。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2025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办法,普通高中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并由各市统一向社会公布。要严格控制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自主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5%,并纳入招生高中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管理,自主招生范围不得超出本校统招范围(不包括体育、艺术、小语种特长生)。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应当安排在本市公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后与统招生录取同步进行,不得提前自行组织选拔性文化考试。各市要加强对自主招生的过程管理和招生结果的审核把关,严防同一考生被不同学校录取。各市县、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公告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得提前招生。

此外,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各地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对于违规超范围“掐尖”、要求学生放弃中考的,要及时纠正、严肃查处。严禁民办学校招收未达分数线考生、超计划招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核办毕业后跨省就学业务,不得为无河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学生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河北中小学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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