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制定优化住宅空间利用规划管理补充措施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置家网 发布日期:2025-02-20 08:12 字号:T|T

摘要: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近日制定了《优化住宅空间利用规划管理补充措施(试行)》,旨在推动石家庄市住宅建设高质量发展。允许小区大门、入口大堂首层建筑高度适当提高,不大于9米,可建不大于6平方米的入户花园,

(记者 李小白)记者从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为满足群众对高品质、多样化居住空间的需求,提升住宅品质,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近日制定了《优化住宅空间利用规划管理补充措施(试行)》,旨在推动石家庄市住宅建设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石家庄市此次制定优化住宅空间利用规划管理补充措施,将增加住宅建筑高度管控弹性。为进一步营造错落有致的城市界面,增加建筑布局的灵活性,提高住宅舒适度,除有高度管控要求的区域外,在有利于城市天际线塑造的前提下,结合规划设计方案允许建筑高度局部弹性。

提高小区入口建筑控制高度。为提升小区形象品质,增加住户归家仪式感,允许小区大门、入口大堂首层建筑高度适当提高,不大于9米,规划条件要求的公共配建设施与大堂公共空间结合独立设置时,配建设施首层层高不超过9米的按照实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细化住宅建筑山墙高厚比控制要求。为促进项目审批的精细化管理,对采用《优化住宅空间利用规划管理若干措施(试行)》中第二条的,严格控制建筑高厚比并细化管理要求,建筑高度≤36米时,高厚比小于4:1;36米<建筑高度≤54米时,临南北向主要道路、城市大型开敞空间的住宅山墙进深不小于12米,其它住宅山墙进深不小于11米;建筑高度>54米时,建筑层数每增加一层,建筑进深对应增加0.15米,并对山墙立面重点设计,形成比例协调、虚实关系丰富的立面效果。

实行立面品质与高厚比联动。为进一步满足住宅户型设计多样化需求,同时塑造高品质建筑形象,实行立面品质与建筑高厚比联动机制。外立面全部采用高品质外装材质的,可对36米以上住宅建筑高厚比适当放宽,但山墙进深减少数值不得超过1米。

设置居住区下沉庭院及共享空间。为丰富住区空间形态,提供更多的居民共享设施,结合绿地可设置下沉庭院,下沉庭院周边的地下空间可合理布置为业主服务的公共交往会客厅、健身场所、便民商店等共享设施,地下共享设施不计入地块容积率,不办理产权登记,下沉庭院绿化部分可计入绿地率。

拓展住宅底部架空空间。为鼓励住宅底部架空设计,打造通透开敞内部环境,可按照架空要求合理设置架空延展空间,以作为住户交往共享使用,延展空间的基底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本栋建筑架空基底面积的20%。为方便居民休闲与出行,可在小区绿化场地内设置一层有盖且不封闭的风雨连廊、凉亭,累计面积不超绿地面积的15%,该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与基底面积。

丰富住宅单体多样化空间。为引导居住空间新理念,打造虚实结合的立面形象,在电梯前室之外、不影响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可结合外立面的塑造设置建筑面积不大于6平方米的“入户花园”,其面积参与阳台、飘窗、设备平台以及室外空调机板等构件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的统一核算,并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容积率。

另外,石家庄市区未开工建设项目及项目内未开工的独立地块,可采用《优化住宅空间利用规划管理若干措施(试行)》及本补充措施进行调整,试用期一年,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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