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住建厅对加装电梯发文征求意见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日期:2022-10-27 08:17 字号:T|T

摘要:记者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省住建厅起草修订了《关于我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截至11月23日。

燕赵晚报记者 陈霞

记者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省住建厅起草修订了《关于我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截至11月23日。

《意见稿》中明确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具备的条件,对资金筹集来源也进行了明确:加装电梯及使用维护费用由拟加装电梯服务范围内的业主共同承担。业主可根据所在楼层、面积等因素分摊资金,分摊比例由业主协商确定;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对有加装电梯需求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家庭和特困救助供养、城乡低保等特殊困难家庭给予适当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给予专项政策和财政支持;可利用社会资本投资等合法资金来源。

对于加装电梯的组织实施,《意见稿》提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以以住宅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以小区为单位申请加装电梯的,申请人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幢或单元申请加装电梯的,申请人为该幢或单元业主。申请人可以推荐业主代表或者自主选择其他相关单位作为建设单位组织实施。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要指定专人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给予正确引导。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河北河北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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