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内四区商品房项目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

扫描到手机 政策与金融 来源:河北日报 发布日期:2022-09-27 08:27 字号:T|T

摘要:近日,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商品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范围内新出让的商品房项目用地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据此评估土地价格,实现土地增值收益。

(河北日报记者任学光)为切实解决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近日,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商品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自文件印发之日起,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范围内新出让的商品房项目用地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据此评估土地价格,实现土地增值收益。

通知规定,对通知印发前,已出让住宅用地且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仍按照原保障性住房配建政策执行;尚未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根据土地受让人意愿,或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配建保障性住房,或向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申请变更配建方式,同意后,按照住宅用地出让总价款的8%缴纳易地集中建设资金,宗地中既有住宅用地又有商业用地的,按照住宅用地面积占出让宗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列入石家庄市房地产专项整治及解遗范围的项目仍按照原政策执行。

今后,国家和省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将由石家庄城发投集团组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行、管理专业公司采取集中建设的方式完成。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范围内新出让的商品房项目土地增值收益、异地集中建设资金以及财政部门按照土地出让金5%提取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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