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建厅通报11起典型违法案件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日期:2022-05-06 08:40 字号:T|T

摘要: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2022年第四批11起典型违法案件,河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位于石家庄市东北二环交口附近开发的某建设工程违法肢解发包,张家口某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在张家口市桥西区稍道沟村建设的某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

为充分发挥典型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市场主体的守法意识,有效维护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市场秩序,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2022年第四批11起典型违法案件,分别是:

一、河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位于石家庄市东北二环交口附近开发的某建设工程违法肢解发包,石家庄市长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24277.65元的行政处罚。

二、张家口某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在张家口市桥西区稍道沟村建设的某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张家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97490.58元的行政处罚,对其法定代表人郅某某作出罚款4874.53元的行政处罚。

三、衡水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衡水市永兴东路南侧建设的某工程消防验收不合格,在整改期间擅自投入使用,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7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徐某某在定州市李亲顾镇某酒楼内,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献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夜间对沧州市蔡御街某项目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造成噪声污染,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六、唐山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唐山市建设的某工程,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作出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七、邢台市平乡县某塑胶有限公司随意堆放建筑垃圾,邢台市平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八、唐山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在唐山市仁泰道与唐胥路交叉口附近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九、保定市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在保定市莲池区未经审批砍伐树木20棵,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3600元的行政处罚。

十、河北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保定市东风东路违规将施工泥浆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造成污水外溢,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十一、常某于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老厂子村向污水管网中排放餐厨废弃油污,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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