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建厅通报2022年第二批9起典型违法案件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河北日报 发布日期:2022-03-03 08:21 字号:T|T

摘要: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2022年第二批9起典型违法案件。涉及河北洛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泰欣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唐山正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德闰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定州市建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

3月2日,记者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充分发挥典型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市场主体的守法意识,有效维护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市场秩序,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2022年第二批9起典型违法案件。

一、唐山正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肢解发包案

该企业在唐山市开发建设的栋梁大厦项目,非法肢解发包,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作出罚款118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主管人员冯宇和直接责任人张广各作出罚款1180元的行政处罚。

二、承德闰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销售商品房案

该企业在隆化县开发建设的隆化富卿鑫城小区项目,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隆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山东宇兴建设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

该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河北泰欣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

该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临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湖北潘合建筑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

该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7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六、河北洛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

该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石家庄市藁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七、上海加缘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

该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八、秦皇岛市山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

该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九、定州市建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案

该企业在定州市施工建设的东方·阳光尚都居住小区18#19#住宅楼、地下车库二期、大门项目中,19#楼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其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河北省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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