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居民电动自行车开始集中上牌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河北日报 发布日期:2022-02-11 08:32 字号:T|T

摘要:10日,从石家庄市公安局交管局获悉,石家庄市决定开展居民自用非营运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攻坚行动,攻坚行动时间为2月14日至3月31日,集中登记上牌范围为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范围内居民自用非营运电动自行车。

河北日报讯(记者任学光)10日,从石家庄市公安局交管局获悉,石家庄市决定开展居民自用非营运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攻坚行动,攻坚行动时间为2月14日至3月31日,集中登记上牌范围为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范围内居民自用非营运电动自行车。

据悉,石家庄市在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共设置154个集中登记上牌点。新增集中登记上牌点以公安交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对居民自用非营运电动自行车免费办理登记上牌业务。

省会交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已办理电动自行车预约登记的,请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和地点前往办理。未预约登记的,请就近选择到所在区上牌点办理。鼓励广大市民先预约登记,按照短信提示就近办理登记上牌。

本次集中登记上牌的居民自用非营运电动自行车,包括:对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且符合新、旧国标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核发绿底白字的正式号牌。对在用的不符合新、旧国标规定,以及设计车速在25km/h-50km/h之间的两轮电动车,核发白底黑字的临时号牌,并按照《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自4月1日起,集中登记上牌攻坚行动结束后,居民自用非营运电动自行车登记,需前往公安交管部门设置的登记上牌点免费办理。5月1日起,停止办理非合标两轮电动车过渡期临时号牌。5月1日起,对新购且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新国标规定的居民自用非营运电动自行车可继续办理登记上牌业务。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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