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开展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资格复核工作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石家庄日报 发布日期:2021-11-16 08:17 字号:T|T

2021年11月16日至12月1日,石家庄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将开展2021年度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资格复核工作。

11月15日,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资格复核工作的通告》,此次复核范围为目前所有正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包括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家庭。

申请方式:参加年度复核的家庭由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行动不便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办理)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所租住的保障房小区服务窗口领取《石家庄市2021年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复核表》,也可登录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sjz.gov.cn)进行下载。保障家庭按照有关要求将表格填写完整后,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复核表交回申请人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此复核工作需有以下注意事项:

保障家庭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核;因收入、人口等状况变化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于12月1日前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交资料,申请公租房保障类型转化。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度复核或申请资格转化的家庭,视为自动放弃住房保障资格。

申请复核家庭若住房、人口、婚姻、家庭类型等情况发生变化,应如实填写变更内容,提交相应变更资料。申请地变更的家庭,另需提交原申请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资格转出介绍信》。

申请复核家庭要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入户调查工作,如实提供家庭相关情况。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家庭,取消该家庭住房保障资格,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一经查实,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予以通报,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应责任人作出处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进行曝光。

办理复核时注意严格遵守防疫措施。

咨询电话:桥西区:66086915;新华区:86952339;裕华区:86578262;长安区:86252934;高新区:85095408。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部门监督举报电话:8706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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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者需携带保障房入住通知单,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各3张,承租人及保障人口1寸照片、每人2张,承租人本人河北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2份。办理入住时,承租人还将缴纳12月份租金、押金,以及物业、水电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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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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