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空置房及恢复用热申请需在10月15日前办理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石家庄日报 发布日期:2021-09-13 08:28 字号:T|T

摘要:供热季即将到来,石家庄市供热部门提醒市民,不用热空置房申报,以及之前空置房恢复用热申请,都需要在10月15日前进行办理。

供热季即将到来,石家庄市供热部门提醒市民,不用热空置房申报,以及之前空置房恢复用热申请,都需要在10月15日前进行办理。

据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通知,按照《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用户应在当年3月15日至10月15日提交空置房及恢复用热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居民申请供热空置房有两种方式。第一种,居民用户需签订《无人居住承诺书》,承诺本采暖期此用热地址无人居住。并联用户在线上线下办理均可,串联用户需到房屋所在地的所属片区所填写申报表线下申报。线上申报时间为当年9月1日—10月15日。

第二种,居民用户需签订《申请空置房协议》,按照协议书约定内容认定此用热地址无人居住。并联用户在线上线下办理均可,串联用户需到房屋所在地的所属片区所填写申报表,进行线下申报。线上申报时间为当年9月1日—10月15日。

若申请空置房恢复用热,非居民需签订《非居民不用热房屋用热协议》。并联用户在线上线下办理均可,串联用户到房屋所在地的所属片区所填写申报表线下申报。线上申报时间为当年9月1日—10月15日。

责任编辑: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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