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石家庄主城区居民用户城镇垃圾处理费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日期:2021-08-12 07:44 字号:T|T

摘要:城镇垃圾处理费自2021年7月1日起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石家庄市主城区使用煤气、天然气的居民及暂住人口应缴纳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委托石家庄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代收代缴。目前主城区居民户每户每月3元,办理暂住户口的外地进城人员每人每月2元。

记者 赵晓华

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主城区居民用户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工作的通告》,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土地闲置费 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1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等四部门关于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职责划转事项的通知》(冀税发[2021]59号)要求,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城镇垃圾处理费(以下简称“城镇垃圾处理费”)自2021年7月1日起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城镇垃圾处理费是个啥费?

城镇垃圾是指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镇垃圾的固体废物等(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城镇垃圾处理费,是指城镇垃圾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城镇垃圾处理费与卫生费的区别:城镇垃圾处理费是指从垃圾转运站收集垃圾开始,经垃圾运输专用车辆运往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再进行无害化处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卫生费是指物业或社区对小区内部环境卫生保洁、清扫以及垃圾清运至垃圾转运站所产生的费用,现在一般小区卫生费都包含在物业费内,没有物业服务的社区由居委会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城镇垃圾处理费是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根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第十七条规定,非税收入应当全部上缴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坐支或者拖欠。

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石家庄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政办发[2017]64号)中明确规定:城镇垃圾处理费实行政府、社会、企业共同负担的原则。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高新区鹿泉区藁城区栾城区、正定县所有产生城镇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均应缴纳城镇垃圾处理费。

目前主城区居民户每户每月3元,办理暂住户口的外地进城人员每人每月2元。非居民户收费标准详见《石家庄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石政办发[2017]64号)文件要求。

城镇垃圾处理费谁来收?怎么收?

石家庄市主城区使用煤气、天然气的居民及暂住人口应缴纳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委托石家庄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代收代缴。

新奥公司代收代缴范围包括普表、物联网表、卡表等各种计费表型的居民用户。物联网表、卡表用户的城镇垃圾处理费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由新奥公司代扣代缴。新增物联网居民用户的城镇垃圾处理费从置换日期开始计费。新奥公司代收城镇垃圾处理费与燃气费同时收取。

非居民户和石家庄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不能覆盖的居民户,按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各区征缴体系。

政策性退费是怎么回事?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户或持有特困证的特困户、低保户,可以免征。享受该政策的居民户实行先征后返。

每年8月1日至8月31日为申报期。符合减免政策的居民户持有效减免证明材料到新奥燃气公司各营业厅办理退费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将退费通过银行划转至居民户预留的银行卡上。

申请退费所需资料:优抚、特困、低保证明;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优抚户需到辖区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具享受优抚证明。特困户和低保户需到辖区居委会开具享受低保时间证明。

责任编辑: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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