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发布《关于加强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规范管理的公告》

扫描到手机 政策与金融 来源:石家庄日报 发布日期:2021-08-07 14:02 字号:T|T

摘要:8月4日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规范管理的公告》。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关于加强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规范管理的公告

为切实规范建筑渣土车运输秩序,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做到渣土车辆车箱不漏水、车顶不扬尘,规范密闭运输。经研究,从即日起,对我市从事建筑渣土运输的车辆进行规范化管理。现公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核准文件》中以外的运输车辆进行建筑渣土运输。

二、各类建设工地要严格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六个百分百”管理规定,出入建设工地的渣土运输车辆应当保持车身整洁、车轮不带泥、按要求密闭运输。

三、严禁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未悬挂号牌或遮挡号牌、未喷涂放大号或者放大号不清晰、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或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从事建筑渣土运输的车辆尾气必须达标排放;必须安装和正常使用定位系统;必须保证OBD远程在线监控正常使用;必须倾倒至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倾倒地点。

五、交通、住建、园林、城管、水利、国资委等部门要发挥带头作用,强化对自身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日常管理,引导、监督施工方使用合法合规的运输车辆从事建筑渣土运输。

六、违反本公告内容,使用未经审批部门核准的企业和车辆进行渣土处置的,对施工单位处10万元罚款,对建设单位和运输单位分别处3万元罚款;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对车辆处2万元罚款;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由有关执法机关依法对车辆予以查扣,并予以顶格处罚。

七、受到处罚的单位或个人由执法机关依法纳入“诚信石家庄”和“诚信中国”,对相关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实行联合惩戒。

八、市政府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渣土运输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进行通报。对拒不落实相关管理责任的人员,依法依规依纪予以责任追究。

2021年8月4日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渣土运输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