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调整2021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置家网 发布日期:2021-08-04 08:33 字号:T|T

摘要:记者从石家庄市医保中心了解到,自2021年7月1日起,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5661.58元/月。

记者从石家庄市医保中心了解到,自2021年7月1日起,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5661.58元/月。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在办理7月份参保缴费业务前,需要核定本单位在职职工2021年度缴费基数(2021年4月核定过在职职工工资的也须重新申报)。

注意事项:

1.网报核定工资的须先上传审核附件(可以是图片等)才能上传模板并提交。2.申报在职职工工资时,须在模板中删除退休人员信息;工资起止年月变更为2021年7月——2022年6月;申报工资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入职员工可申报当年月平均工资)。3.所有企业(不论工资高低)均须核定在职职工工资,否则自2022年1月起职工对应月份的工资为空,无法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1.缴费方式:由河北银行代扣改为税务缴纳。

2.缴费流程:灵活就业在职人员(包括灵活就业在职转退休时需趸缴的)需关注“河北税务”公众号,在“业务办理”中选择“社保缴纳”点击“灵活就业医疗费缴纳”根据要求每月18日——25日期间缴纳当月医疗保险费。

3.往期有欠费的可在每月1日——25日缴纳所欠缴医疗保险费,有多条缴费记录的应逐条选择并缴纳,如果漏缴会影响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

4.如果在缴费过程中显示“为未参保或参保信息已失效”,请根据提示到医保业务窗口办理非关键登记信息的维护。为了避免人员排队等候也可到各自人才中心办理登记,由灵活就业单位专管员统一收集、办理相关人员的信息维护。

责任编辑: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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