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要求各市年前至少建成1个公租房智慧小区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日期:2020-08-06 08:20 字号:T|T

摘要:记者从河北省住建厅获悉,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最新印发《河北省公租房小区智能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包括安防管理、小区服务、大数据分析、信息安全等方面内容,为各市加强公租房智能管理、做好公租房智慧小区建设提供了全面指导。同时要求各市加快、做好公租房智慧小区建设,每市年底前至少建成1个公租房智慧小区。

□本报记者 陈霞

记者从河北省住建厅获悉,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最新印发《河北省公租房小区智能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包括安防管理、小区服务、大数据分析、信息安全等方面内容,为各市加强公租房智能管理、做好公租房智慧小区建设提供了全面指导。同时要求各市加快、做好公租房智慧小区建设,每市年底前至少建成1个公租房智慧小区。

安防管理方面,《指南》提出,公租房小区应将人力防范、实体防范、电子防范等手段有机结合,通过科学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及维护,满足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物业公司和居民要求。如人员出入管理,小区门口或楼宇单元门口的入口和出口方向应设置人脸识别、虹膜识别、刷身份证、扫码通行等一种或一种以上方式组合的门禁管理系统,系统应实现对小区内常住人员、常访人员、物业工作人员出入权限、出入时段的管控。系统应智能监控强行闯入、非法破坏公共设施、门禁长时间未关闭等信息并发出警报。

《指南》对公租房小区的视频监控、楼宇对讲、应急设施建设、电梯维护维修也提出了相关指导。

小区服务方面,《指南》提出小区内应建立统一的智能充电装置,为充电型交通工具(如:电动车、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设备采用壁挂或落地安装方式,可集语音播报、漏电保护、计费计量、远程通信等功能于一体。

小区应具备网络报事报修功能,物业人员接通知后在规定时限内解决问题,为居民生活提供便利服务。有条件的小区可对水、电力、燃气、消防通道等进行实时智能监测,及时上报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应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及时维护维修。

有条件的小区可建设健康小屋,也可适当拓展智慧养老、智慧康复、智慧商圈、智慧停车管理等服务功能。

大数据分析方面,《指南》指出公租房小区智能管理系统应具备人员通行数据分析、房源使用情况分析、车辆通行数据分析、物业管理情况分析、设备使用数据分析等功能,为实现公租房小区精准管理提供支撑。例如:应实现常住人员生物识别信息、身份信息、所租住房屋信息有效绑定;宜自动记录车辆通行时间和车牌信息等数据,可为车辆检索提供便利服务等。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河北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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