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扫描到手机 楼市快报 来源:石家庄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0-02-11 19:49 字号:T|T

摘要:2019年,石家庄住建局对违法违规销售的5家企业进行处罚,对涉及违规销售的4个项目无证售楼场所均予以关闭,对取得部分预售证但进行整体楼盘展示的7个项目沙盘予以拆除,对公示内容不完整的5个售楼部要求现场整改,对未按规定备案和公示证件的99家中介机构责令限期改正。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安排部署,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为牵引,以落实《石家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主线,以推行行政执法制度改革为重点,认真执行《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石政办发〔2019〕11号),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力推动了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快速、健康发展,我局被评为石家庄市2018年度“普法先进单位”。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制度性工作,全面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一)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高局党组以及全局的依法执政水平。始终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和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制订了年度学法计划,做到每半年集中向局主要领导汇报一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局党组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今年以来,局党组分别对《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法规进行了学习;及时组织了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专题学习;6月28日,举办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专题宣讲会;7月30日,局领导班子和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宪法法律知识考试;12月4日,在“国家宪法日”举行了局领导班子宪法宣誓仪式;通过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履行宪法使命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二)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不断推进住建系统制度建设质量。加强与国家、省、市新出台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国家政策的衔接,凡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的,及时组织“立、改、废”工作。一年来,我局完成了1件政府规章《石家庄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草案)》的修改、2件政府规章立法调研工作;向市政府提出废止政府规章1件;新制定了4件规范性文件、废止了4件规范性文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针对我局职能和编制的调整变化,今年,重新修订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完成了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4个文件的修订工作,分别编印了《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规政策及行政执法制度文件汇编》和《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手册》,通过制度建设,为我局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我局积极配合市人大、市司法局的立法审修工作,对《石家庄市河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等10余件地方立法,提出了部门修改建议。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学习和宣传。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印发了《2019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对全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落实行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组织局系统学习宣传公共和专业法律法规。举办了“普法大讲堂”和“以案释法”等法治讲座;组织了“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年举办了2次全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培训会议;8月底,在市城投集团施工工地组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普法教育进工地现场观摩会,约100余人参加观摩;市保障房中心利用地铁移动视频、微信等多媒体平台宣传保障房申请政策;年底前,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治教育网”网上培训考试,其中,调整和新增执法人员60名,至12月底前完成;认真落实“石家庄市普法依法治理动态管理宣传体系”动态维护工作。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改善和增强了住房领域的执法环境,有力推动了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认真落实法制审核审查工作制度,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制保障

(一)扎实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的通知》精神,制定了《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并积极发挥局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中的作用。一年来,组织对13个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协议)等提出法律意见或合法性审查意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结合现行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主要风险及其建议,为局领导依法决策提供法制保障。

(二)落实政策文件制定中的合法性审查。随着新的《石家庄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施行,我局在政策文件制定中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程序,对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拟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文件,由业务处室(单位)提出申请进行合法性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一般按照局法律顾问提出法律意见、组织相关人员论证、提出审核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等程序进行。一年来,共完成4份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份拟市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初审。

(三)抓好政策制定中的公平竞争审查。一是认真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清理。根据《石家庄市2019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要求,对符合要求的存量、增量文件全部进行梳理,要求各起草处室(单位)对照清单,按照责任分工开展自查,除拟废止和拟修订的外,全部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二是严格落实增量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新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的文件,均依照公平竞争审查流程开展审查。完成了4份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1份拟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文件初审、1份修订市政府规章的初审,由起草处室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和例外规定》,对照18条标准逐条进行自查,逐项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经主管领导签批后,进入合法性审查程序,法制审核人员组织局法律顾问,对包括公平竞争等事项提出法律审核意见,真正让公平竞争审查落实到位。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任务工作。按照计划任务,3月6日,印发了《关于对〈县(市)、区住建系统制定“三项制度”培训方案〉的通知》,督导各县(市)区制定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工作。4月22日,组织了全市住建部门主管执法负责人、法制机构负责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等110余人的行政执法培训,围绕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应该注意的问题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等进行讲解。3月11日,印发了《关于对修改〈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权力清单〉征求意见的通知》,组织对《权力清单》进行修订,于5月中旬完成修订并在局网站公开。5月21日,重新修订印发了我局的“三项制度、四类文本、五个清单”,将职能划转、取消、或因法律法规变化等部分内容进行了删除或调整,经市司法局审核通过后正式印发施行,汇编成《市住建局行政执法手册》,在局网站进行公开并报送市司法局备案。

(二)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新修订的《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按照要求维护局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事前公示12项信息;在事中公示中,督导各级认真落实在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全面、准确公示工作人员信息,行政执法人员现场依法依规出示或佩戴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事后公示中,除行政处罚公示信息14项,行政检查公示信息49项在局网站按规定公开外,我局还利用展板、液晶显示屏等方式将工作人员信息、服务事项进行公开,并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全局建立了房产交易、住房保障、城投集团等微信公众号,及时将购房风险、住房保障信息、新的服务措施等向社会进行推送,起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三)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局共配备照相机14个、记录仪61台、录音机1台、摄像机5台、视频监控设备3套,保证在执法过程的关键环节实现同步音像记录,符合《石家庄市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修定了《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记录设备及其数据记录使用管理规定》,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执法记录设备录制数据和文字记录资料的收集、储存、归档、保管,并对文字记录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对执法记录设备管理和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进行规范。

(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始终坚持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机构对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要进行法制审核,提出审核和完善意见,并按要求建立了法制审核人员队伍。为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发挥行政处罚的警示效果,严格落实建设稽查执法情况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件曝光制度,将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在市住建局网站公开公示,每月根据各县、市(区)住建局报送行政处罚案件情况,选择较典型的行政处罚案件2件,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予以全省曝光。今年7月1日,依据《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和市委编办的“三定方案”,结合我局行政处罚权移交市综合执法局实际,适时对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合理调整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范围,删除了原有的行政处罚重大决策事项,明确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引发社会风险或者直接关系行政管理相对人或他人重大权益的行政执法决定事项进行法制审核。

四、加强和改进事中事后监管,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近年来,由于我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职能的划转以及监管职能的下放,现我局主要职责是层级监督和日常监管,重点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提高了监管科学化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根据《石家庄市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和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协调会精神,重新调整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站)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各单位分别建立了本单位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构,明确了主管领导和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双随机”工作,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制度建设,采取多方式推动抽查落实。印发了《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了《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优化了执法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召开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培训会,安排部署2019年全市住建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在市招标中心召开了市住建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现场观摩会,各单位认真观看学习市招标中心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自主研发适用于住建系统“双随机抽查监管平台”的操作系统,进行现场演示和讲解,进一步推进了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科学规范和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严格按照我局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随机抽取执法人员、随机抽取检查项目。按照省招标办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文件要求,招标中心先后随机抽查了120个招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工程项目和21个县(市)区招标办监督的项目。按照省厅要求,开展了对房地产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随机抽取20个县(市、区)的78家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对存在的企业不能提供专业技术人员保险缴纳证明、档案托管证明等问题,通报各县(市、区)审批部门、住建部门,督导企业进行整改。

五、强化对建筑市场和房产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一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省住建厅、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陆续开展了建筑市场秩序、违法违规建设及违建别墅、商品房违规销售、房产经纪机构等相关专项整治清查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违法违规建设整治情况。局成立了工作专班,会同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出台了《石家庄市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市主管领导每月召开一次违法违规用地建设采矿采砂和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调度会,对已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但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施工项目进行了五次摸排。发现存在问题共计16宗,涉及9个县(区),全部项目已处罚完毕,均已补办施工许可手续,整改完毕,并按要求上报省住建厅。

(二)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情况。我局会同市综合执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出台了《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转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深入开展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共摸排项目459项,发现违法发包分包15项、未办理施工许可3个项目,均向其县(市)区的执法部门进行了移交。

(三)商品房违规销售专项整治情况。印发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商品房违规销售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在全市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商品房违规销售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违规销售的5家企业进行处罚,对涉及违规销售的4个项目无证售楼场所均予以关闭,对取得部分预售证但进行整体楼盘展示的7个项目沙盘予以拆除,对公示内容不完整的5个售楼部要求现场整改,对未按规定备案和公示证件的99家中介机构责令限期改正。

(四)房产经纪机构专项检查情况。为打击房产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省、市工作要求,我局相继制定了《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石家庄市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实施方案》,会同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房地产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到各县(市、区)督导工作开展情况,组织了100余家中介机构召开公开承诺大会。共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6729家次,经纪从业人员2万余人次,发现问题7个,共涉及154家次企业,已由区住建局联合联合区城建办、市场监管局、审批局、综合执法局等对其进行了查封。通过主流媒体宣传,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倡导群众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益,有效打击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了房地产市场环境。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扎实做好建议提案和政务公开工作

(一)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承办工作。我局按照《石家庄市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承办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不断规范办理程序,加快工作进度,创新推进措施,增强办理质量,推动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围绕道路建设、物业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等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我们通过实地了解、上门走访、协商座谈、专题调研、听取汇报、征求意见等方式,灵活采取会议协调、联合督办、现场办理等方法,全面了解和掌握基本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措施,不断提高建议的办理质量和效率。

(二)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信息发布制度,设立了信息公开机构,印发了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为实现舆情应对日常化,5月10日,印发了《舆情应急处置方案》,对行业领域内发生的重大突发舆情,迅速开展应急工作;对涉及突发事件的虚假信息迅速澄清、消除不良影响,做到快速反映、及时发声,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收到房产市场监管方面政务舆情及社情民意共计21条,均已按照要求向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网信办报送有关情况。

七、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保障,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畅通救济渠道,履行行政复议及应诉应复职责。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和《河北省行政应诉办法》,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严格依照《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应诉、应复工作规则》,由法制机构组织,承办单位负责,指定专人应诉,法律顾问审核,局领导审批等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或复议机关提交答辩状和证据、依据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局主管领导参加法庭旁听1次,同时,要求承办单位主管领导参加出庭应诉,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

(二)完善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通过比选的方式重新选聘包括河北冀华、北京德和衡、石家庄天捷、河北盈科石家庄分所等4家律师事务所的多名律师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按照《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规范法律顾问管理。落实法律顾问座班制度,坚持每周一、三、四、五各半天在局法规处座班,协助处理日常涉法事务。法律顾问为我局业务管理活动中的重大事宜和重大决策、政策文件制定以及代理诉讼等相关涉法业务提供法律服务,同时,积极为我局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确保了我局重大决策等业务管理活动的合法性。

一年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着执法人员素质、执法能力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把行政执法监督覆盖到依法行政的全过程,探索一套行之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下大力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严格奖惩,促进全局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我市的城乡建设和房地产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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