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建厅通报10起典型违法案件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日期:2019-06-27 06:57 字号:T|T

摘要:昨日,河北省住建厅对外通报了10起典型违法案件。

昨日,河北省住建厅对外通报了10起典型违法案件。分别是:

张家口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违规拆卸建筑起重机械案。该公司在张家口市建设的融强御品小区S1#楼工程,起重机械拆卸前未告知工程所在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其作出警告、罚款1.7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违法上岗作业案。该公司在唐山市恒泰·悦季一标段工程施工期间,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即上岗作业。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张家口市东方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违法销售商品房案。该公司在张家口市开发建设的东方苑小区七期(丽水湾)项目,在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情况下,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承德翡翠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预售商品房案。该公司在承德市开发建设的承德皇家珠宝文化城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对其作出罚款6.677万元的行政处罚。

宋爱杰未采取防治扬尘污染措施案。当事人在保定市蠡县育才东路建设门脸房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对其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水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防治扬尘污染措施案。该公司在唐山市施工的南湖中央学府工程,未对其施工场地内堆存的建筑土方采取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措施。对其作出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邢台市金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防治扬尘污染措施案。该公司在隆尧县施工的龙驰御园住宅小区3#-6#工程,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胡永道路遗撒案。当事人在廊坊三河市运输渣土时,车身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渣土遗撒。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乐亭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破坏道路案。该公司在乐亭县西外环进行天然气管道的铺设施工后未将辅路砖进行修复。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河北省河北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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