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群聚赌属“开设赌场”犯罪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综合整理 发布日期:2018-12-27 11:58 字号:T|T

摘要:利用微信群从事赌博性质的活动属于刑法规定的“开设赌场”。这是最高人民法院25日发布的依法严惩网络犯罪指导性案例中明确的。

利用微信群从事赌博性质的活动属于刑法规定的“开设赌场”。这是最高人民法院25日发布的依法严惩网络犯罪指导性案例中明确的。

最高法共发布了5起指导性案例。其中,“洪小强、洪礼沃、洪清泉、李志荣开设赌场案”以营利为目的,通过邀请人员加入微信群的方式招揽赌客,通过竞猜游戏网站的开奖结果,以押大小、单双等方式进行赌博,利用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在一段时间内持续组织网络赌博活动;“谢检军、高垒、高尔樵、杨泽彬开设赌场案”也以营利为目的,通过邀请人员加入微信群的方式招揽赌客,并利用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根据设定的赌博规则以抢红包方式,在一段时间内持续组织网络赌博活动。

最高法明确,上述行为均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近年来,利用微信群以抢红包的方式开设赌场的案件屡见不鲜,危害严重。发布该案例,既能指导司法机关依法办理类似案件,也能教育引导社会公众遵纪守法,同时也有助于促进完善网络管理。”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还透露,最高法目前正就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三个新型网络犯罪起草制定司法解释,预计2019年上半年对外发布。

责任编辑:张瑶瑶 关键字:微信群聚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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