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 拟扫清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障碍

扫描到手机 政策与金融 来源: 观点地产网 发布日期:2018-12-24 10:53 字号:T|T

摘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 拟扫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法律障碍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 拟扫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法律障碍

12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初次审议。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会上,为与土地管理法修改做好衔接,扫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九条关于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必须先征收为国有后才能出让的规定一并作出修改。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中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香港运输及房屋局:私楼供应健康 未来5年供应增加50%

12月21日,香港运输及房屋局公布《长远房屋策略》周年进度报告。

报告中表示,香港政府今年6月公布将9幅原作私营房屋用地改作公营房屋发展。1幅启德地已拨作房协重建,其余8幅中,香港房委会及房协将各自在1幅位于启德用地及3幅位于安达臣道石矿场用地作发展资助出售房屋,涉及共5幅土地。

报告另外指出,在私楼供应方面,未来10年目标是13.5万个单位,少于去年提出18万个单位的目标。

香港运输及房屋局长陈帆表示,未来五年私楼供应平均每年2.08万个,增加50%,未来3至4年一手楼供应量9.3万个单位,未来私楼供应仍然健康,私人单位供应不会减少。

责任编辑:张瑶瑶 关键字:房地产管理法扫清集体经营性用地

相关阅读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