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鹿泉区住建局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扫描到手机 楼市快报 来源: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04-24 09:32 字号:T|T

摘要:我局提醒广大市民:购买商品房、要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认真查验所售商品房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查看预购商品房是否在预售许可范围之内,不要以认购、预定、排号、VIP卡等方式向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缴纳定金、预定款性质的费用,主动规避因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的风险。

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醒广大市民:购买商品房、要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认真查验所售商品房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查看预购商品房是否在预售许可范围之内,不要以认购、预定、排号、VIP卡等方式向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缴纳定金、预定款性质的费用,主动规避因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的风险。

原文如下:

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鹿泉区广大市民:

近年来,我区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整治,市场秩序逐步好转。但随着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受利益驱使,部分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追逐私利、虚假宣传,甚至没有任何手续违法销售,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我局提醒广大市民:购买商品房、要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认真查验所售商品房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查看预购商品房是否在预售许可范围之内,不要以认购、预定、排号、VIP卡等方式向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缴纳定金、预定款性质的费用,主动规避因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的风险。房地产开发、建设及销售属市场行为,业主购买商品房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要认真核定合同条款,出现纠纷要依法维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广大市民不参与、不购买违规销售房屋,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向住建局和有关部门举报、投诉。

同时我局告诫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要守法诚信经营、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一律不得预售,一律不得提供中介服务。对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祝愿广大居民能享受到满意、放心、舒适的住房!

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23日

责任编辑:张瑶瑶 关键字:鹿泉区住建局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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