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房屋被法院拍卖 有土地证却收不回房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澎湃新闻 发布日期:2018-04-23 10:29 字号:T|T

摘要:怎么证明我的房是我的房?

销了其行政行为,且未对本案的事实和实体部分进行评判,决定不再提起再审。有了福建高院的答复,陈景松才放下心来。

2015年1月21日,惠安县政府作出决定,撤销2008年9月23日作出的撤销陈景松宅基地土地使用证的决定。由此,陈景松的土地证恢复效力。

“怎么证明我的房是我的房?”

陈景松原本以为打赢了官司,就可以拿回房屋,拿回土地。然而,房屋早在2007年被拍卖后落入他人之手。

近日,记者随陈景松探访该地时注意到,涉案房屋一楼部分已被租用给工人,里面摆着机电等设备。

“人家是走正常拍卖程序买的房子,我不可以拿着土地证,过去把房子抢回来吧?”陈景松很无奈。

“我需要一个证明,来证明我的房子是我的房子。”陈景松说。过去三年,他一直联系惠安县法院,要求其出具一份证明归还房屋,一直没有结果。

北京大悦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宏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法院支持了陈景松的诉讼请求,撤销了政府的违法行政行为,陈赢得了诉讼,但并不意味着他可以获得原房屋的所有权。根据《物权法》“一物一权”的基本原则,同一个不动产,也就是涉案房屋,不可能设立两个所有权。

梁宏刚表示,法院拍卖涉案的房屋,而第三人出于对于司法的信任,而且遵照司法拍卖流程,支付对价,取得了涉案的房屋所有权,即便法院处置涉案房屋的程序违法,该第三人属于善意取得涉案房屋,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该第三人的权利应当受法律保护。

梁宏刚认为,陈景松目前不能取得自己原有房屋的所有权,系法院执行错误,以及政府撤销其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的行政行为违法而导致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执行回转予以补救,此外,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陈景松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赔偿、司法赔偿;如果发现此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也可向纪委、监察委等部门反映。

近日,惠安县法院副院长黄汉阳接受记者采访表示,法院已知悉此事,院领导很重视,目前已经向县土地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近期将会给陈景松一个处理答复。

责任编辑:张瑶瑶 关键字:房屋拍卖有土地证收不回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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