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扫描到手机 政策与金融 来源: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8-01-25 10:53 字号:T|T

摘要: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执行《石家庄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始终遵循“依法监管、优质服务”的工作思路,不断强化服务理念,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安排部署,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为牵引,以落实《石家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主线,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重点,认真执行《石家庄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始终遵循“依法监管、优质服务”的工作思路,不断强化服务理念,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我局先后被评为石家庄市2016年度“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普法先进单位”。

一、夯实基础,不断提高住建系统制度建设质量

(一)抓好行业立法工作,实现科学立法。对列入今年政府立法项目的《石家庄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严格履行立法程序,通过征求意见、调研,局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不断修改完善草案,期间,由于住建部开始对拟出台《住房租赁管理条例》和《住房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为了避免与上位法发生冲突,经向市法制办请示,暂停了该办法的立法程序;对列入政府立法调研项目的《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办法》,按计划完成前期修订任务,已申报列入2018年度政府立法项目。同时,我局积极配合市人大、市法制办的立法审修工作,提出了部门修改建议。

(二)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工作。严格执行《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石家庄市法制办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依法制发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并建立了统一登记和编号、备案等制度。按照市法制办《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放管服”改革涉及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及时在局网站公开。

通过制度建设,为我局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一)建立健全学法工作制度。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制订年度学法计划,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参加上级和局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形成一整套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的运行机制。我局200余名持证人员按照上级要求学完了执法培训课程,并通过了考试。举办了3次全系统的行政执法专题培训,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明显提升。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学习和宣传。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印发了《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对全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落实行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组织局系统学习宣传公共和专业法律法规。举办了“普法大讲堂”和“以案释法”等4次法治讲座,在石家庄日报和河北青年报对商品房销售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通过石家庄电视台民生关注栏目宣传购房政策,参加市普法办组织的“普法大世界”和“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按照市普法办要求,认真做好“石家庄市普法依法治理动态管理宣传体系”动态维护工作,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提高了执法人员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规范监管工作,持续优化住建系统营商环境

(一)贯彻执行简政放权政策措施。一是积极推进行政权力下放。今年我局又报市编办,分别向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综合保税区等特定区域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二是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事项、供热和燃气职能划转。根据市政府通知要求,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年底完成了供热燃气职能向市城管委划转工作,局供热燃气管理处、市燃气监督管理站、市供热管理中心和市液化气总公司等涉及供热燃气职能及人员移交至市城管委。

(二)摸清底数,建立完善各类清单,实现动态管理。今年,针对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划转市行政审批局、个别行政许可事项取消、职能编制调整等情况,我局依程序适时对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等进行修订,及时向社会公布,实现清单的动态管理。同时,制定了执法人员清单、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清单制度,并在局网站公布。按照我市统一要求,又完善了罚没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保留和取消的群众和企业办事证明事项清单、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等,这些清单已按要求上报至市牵头部门。

(三)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信息发布制度,设立了信息公开机构,印发了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局政务重点事项全部在政务网站公开,政务信箱和留言板均能及时回复。依申请信息公开方面,收到并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72件,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业务工作的方方面面。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制度,做好依申请的信息公开工作,敏感问题和无把握问题,法规处做好了审核把关工作,避免了过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我局自去年开始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建立了“两库一单”。今年以来,结合我局人员划转、职能调整等实际,进一步优化执法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编写了抽查事项现场作业指导书。按照我局2017年度“双随机”监管工作抽查计划,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分别抽取了三批开展“双随机”检查的单位及项目,并按照“一抽查、一公开”原则,及时将抽查结果于局网站进行公示。

(五)认真落实“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按照《全市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清查出的证明事项,通过内部征求意见、召开专项督导会议、局法律顾问进行审核、局领导批准等程序,全面进行梳理排查,形成清理意见,向市公安局报送《政府部门设定的涉及群众办事创业各类证明事项目录》和《取消政府部门设定的涉及群众办事创业证明事项目录》。

(六)扎实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根据市营商整治组《关于报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工作组织推进机构的通知》要求,制定了《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建立了周报告制度,通过征求意见会、座谈会、当面或电话等方式征询意见,集中查找问题,制定了《市住建局市场主体反映问题清单》和《市住建局自查问题清单》,形成了整改台帐,经过努力,目前我局整改台帐已全部销号。期间,向市营商整治组报送专项信息2份。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一)完善“三项制度、四类文本、五个清单”。制定了《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成立了市住建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专门组织了各执法单位相关人员“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制定了我局的“三项制度、四类文本、五个清单”,经市法制办审核通过后正式印发施行,在局网站进行公开,并编印成《市住建局行政执法手册》250份,分发至全局执法人员手中便于应用。

(二)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了《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了我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在局网站专门开设了“行政执法公示”专栏,按照“事前事后”分类将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的事项及时进行公开,同时,及时将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及我局现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开。

(三)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新修订了《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对我局行政执法全程记录的方式、环节、管理等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局属执法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记录信息的使用与管理,稽查大队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管理制度(试行)》;招标办在开、评标全过程运用视频监控系统。按要求配备录音笔、记录仪、照相机等记录设备,保证在执法过程的关键环节实现同步音像记录,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

(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多年来,我局始终坚持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今年重新对《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法制机构对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要进行法制审核,提出审核和完善意见。对重大执法决定,局法律顾问参与审核把关。坚持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查,对一般处罚案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查制度》,由审查委员会集体把关。对重大行政处罚和案情复杂的案件,提交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组织行政处罚听证会1次,有效维护了听证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五)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外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两法衔接”工作制度,按要求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复印、扫描、登记,逐件进行填写,上传至“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接受司法部门的监督。

五、扎实开展合法性审查,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制保障

(一)扎实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的通知》精神,制定了《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并积极发挥局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中的作用,组织对20余个重大行政决策提出法律意见或合法性审查意见。

(二)抓好政策制定中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这是今年一项新的职能要求。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石政函〔2017〕60号)精神,参照市政府相关制度规定,制定了《关于在住房城乡建设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规定我局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起草处室(单位)应当对照有关标准进行公平竞争自我审查,政策法规处在进行合法性审查中,同时对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进行程序把关。

六、畅通救济渠道,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及应诉应复职责

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和《河北省行政应诉办法》,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今年以来,我局办理诉讼案件共36件;应复案件16件;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5件。严格依照《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应诉、应复工作规则》,由法制机构组织,承办单位负责,指定专人应诉,法律顾问审核,局领导审批等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或复议机关提交答辩状和证据、依据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要求承办单位主管领导参加出庭应诉,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

七、建立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通过比选的方式聘请三家事务所的多名律师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为规范管理,制定了《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从今年开始,实行法律顾问座班制度,每周一、三、五各半天在局法规处座班,协助处理日常涉法事务。法律顾问为我局业务管理活动中的重大事宜和重大决策、政策文件制定以及代理诉讼等相关涉法业务提供法律服务,积极为我局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确保了我局重大决策等业务管理活动的合法性。

责任编辑:石家庄置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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